槍炮與玫瑰的,他心裡雖然焦急。但弗格森的積威實在太盛。他不敢違逆。不敢提前動手,所以只能在家裡等著弗洛蘭的命令。
想來弗洛蘭早就想通了,應該馬上就會動手的。
但他不知道。弗洛蘭,早就已經變成了一堆肉泥,永遠地灑在了一條僻靜的小巷裡,再也不能開口了。
馬車還在路上賓士。
陳森然現在要去的地方是弗洛蘭的家。
雖然弗洛蘭已經死了,但聽說他還有個兒子,這就沒辦法了。
所謂斬草除根,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北區雖然在藍焰島上論繁華只能排第三,但卻是整個比爾吉沃特五個區裡最大的,畢竟商人怎麼說也是勢大財雄,住的地方自然是要造的大一點,再加上要享受點個人空間什麼的,家家戶戶之間就未免隔得遠了點,於是侵佔的地盤就多了點。
路程也就遠了點。
不過住的遠這一點倒是方便了陳森然,殺人不太會驚動鄰居。
這也是保守秘密呀。
馬車在跑了近一刻魔法時後終於來到了弗洛蘭的宅邸。
作為藍焰島上第一實權派的侄子,他的屋子自然是在商人中都算豪華的了,前院花園,假山噴泉,實在是稱得上小型宮殿了,至於說私人空間上,附近幾千碼內更是除了他叔叔的宅子外就沒有別人了。
這樣的環境……
實在是殺人的好地方。
“德萊文,就幸苦你進去把他們都殺光了,對了,有一個男孩,十多歲吧,一定要殺,反正,是男孩都殺了吧。”陳森然像是個幽靈一般站立在那座巨大的宅邸前,“我就不進去了。”
這倒不是他心比較好,看不慣孩子被殺,只是一來他不喜歡看弱者被屠殺,二來麼,他已經感知道了一支大概五十人的衛隊在朝著他們這邊趕了。
槍炮與玫瑰嗎?
這也是很正常的,弗格森作為整個比爾吉沃特最有權勢的人,有一支單獨的小隊保護不出奇。
“格雷夫斯,五十支槍怕不怕?”陳森然深深吸了口氣,還是外面的空氣好啊,只是可惜,馬上這裡就又要都是血腥味了,“是槍炮與玫瑰,藍焰島最強的。”
“別說五十支,五百支都是小意思。”格雷夫斯傲然地將那一把散彈槍抓在了手裡,他也聽到了那些在黑暗裡的腳步聲,他也比較滿意自己不用去殺小孩,那太無趣了,說不定還會做幾個狗血的愧疚的夢。
來吧,槍炮與玫瑰。
就讓你格雷夫斯大爺教教你們,槍要怎麼玩。
“恩,那就麻煩你了。”陳森然再一次吸了一口氣,撩開車簾重新坐進了車廂裡。
老是淋雨,也是會感冒的。
斧聲和槍聲幾乎是同一時間在車廂外的夜雨裡響了起來,伴隨著的,還有斷斷續續的慘嚎聲和臨死前的不甘喘息。
也真是來的及時啊,這一場大雨,否則的話,就掩蓋不了這樣的鮮血流淌的夜晚了吧。
真希望明天是個大晴天啊。
陳森然一邊聽著車廂外的那些紛亂不堪的廝殺聲,一邊在車廂裡,用手指敲擊著車座打起了節拍。
那節拍像是在應和著槍聲。又像是在應和著雨聲,時快時慢,時而低沉壓抑,時而跳脫輕快。
就像是……恩,就像是完全沒有節奏。
到了最後,陳森然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來:“我從前,一定不是一個音樂家。”
十分鐘後,殺戮聲終於停了下來。
車簾被重新掀開,滿身是血的德萊文和依舊衣不然血自有沾了點雨的格雷夫斯踏進車廂,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怎麼樣?”陳森然吸了吸鼻子。撩開了一旁的車簾。他實在有些想打噴嚏,對於德萊文身上的血腥味。
“哎呀哎呀,我還沒殺夠呢,就沒了。對。男孩。殺掉了,兩個,不。三個,范增都殺掉了。”德萊文用力地舔著自己手指上的鮮血,“放心,我德萊文是最專業的。”
“槍炮與玫瑰,不堪一擊。”格雷夫斯吹了吹他那把還在冒煙的散彈槍,很是裝逼的不再開口。
“好極了。”陳森然點了點頭,對著外面的車伕喊,“下一家。”
他並沒有什麼負罪感,死了那麼多人,還有孩子,可這又有什麼辦法呢?
成王敗寇,既然一開始想要站到最高點,就要做好輸了一敗塗地的結果,沒有生命,沒有家人,沒有一切,而不是一味的想著贏了以後榮華富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