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部分(2 / 4)

小說:網遊之暗夜刺客 作者:塵小春

ts(國家緊急情況應急處理中心)附近舞蹈學院的一個女學生送的。去年,ats和地方搞“國家安全知識普及”,陳越被派去為舞蹈學校高年級的學生講網路安全常識課。

在ats網路部當中,陳越絕對是個“偵破能手”,但口才並不好,攢了一肚子的偵破故事,總也講不生動。但不管他怎麼講,總有那麼一個女生,老是聽得那麼專注,課前課後還老主動地幫著擦黑板、灌暖瓶……十節國家網路安全常識課講完後,他的“普及”任務就算告一段落。回到ats後的某一天,傳達室忽然打來一個電話,說是有人給陳教官送來一小包東西。陳越問,是誰送的。傳達室的教工說那人放下東西就走了,沒留任何話,也沒留姓名,看模樣是個女學生。

陳越開啟那小包看,裡邊包著的就是這個雕花小木匣。匣子裡也沒任何留言之類的東西。但直覺告訴他,它肯定是那個“特別專注”的女孩送的。為什麼一定是她,他自己也說不清。他當然不會以此為藉口再去找那個女孩。但他卻出於一種異樣的情感,一直挺珍視這件小東西,後來就把它收藏了起來。

小木匣上的浮雕其實並不精緻。特別精緻的東西會特別昂貴。那樣的東西估計她也送不起。開啟匣蓋前,他習慣性地戴了ats配給副偵查員勘查現場時常用的手套,並且調整了室內的燈光,拿出自己那部心愛的佳能相機,準備把這個u盤拍了,留個底。他想到,自己還是得儘快地把這一件東西交給組織上。他不可能、也不應該長久地把它們扣留在自己手中。做好這一切準備後,他輕輕地掀開匣蓋,一樁完全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木匣子裡竟然空無一物。那一件東西全不見了。

霎時間,他的腦袋嗡地一下炸響起來,後脊樑上立刻滲出一片冷汗。這怎麼可能呢?東西是他親手放進去的。家裡的人,自己的女友從來也不會動他的東西。這是多年來立下的規矩,養成的習慣。它們怎麼會“不翼而飛”了呢?他呆站了一會兒,驚醒過來,忙不迭地去抽屜裡翻找,甚至盲目地在整個壁櫃裡翻找。都找不見。再一次呆住。再去叫醒女友,為了不至於嚇住她,儘量和緩了口氣,問她動過他抽屜裡的東西沒有?

她問,啥東西?

他說,放在一個小木匣裡的東西。

她問,是放在那個女式首飾匣子裡的東西?

他臉微微一紅,說,啥女式不女式的,我抽屜裡就那麼一個小木匣。

她說,如果你說的就是放在那個女式首飾匣裡的東西,那的確是有人拿走了。

他立即站起,急問,有人?誰?你怎麼不跟我說一聲,就隨隨便便讓人拿走我東西?

她說,你領導來拿,我能不給?再說,當時怎麼找你都找不見。打你手機,你又把手機關了。我怎麼跟你說啊?

他不想跟她再胡扯八扯的了,忙問,領導來拿的?哪位領導?

她說,還能有哪位領導?要是別的領導,我也不會給啊。可你們ats的主任,還有網路部的現任部長(陳越擔任ats的副主任之後,ats為了工作需要又給網路部另外指派了部長),他們兩個,我能不給。

他一愣,是他倆?

ats是國家在近幾年成立了非常重要的安全機關,隨著網路高速發展,利用網路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事情比比皆是,正因為如此,國家才將最為強悍的人員調遣到ats網路部。

所以網路部可謂是人才濟濟,除了陳越一枝獨秀之外,其他人當然也不能是孬種。

就在剛才,陳越女友提到的那兩個人突然來到陳越家中,他們不顧陳越女友正在睡覺,執意將門敲開,然後二話沒說便開始逼問。說是有一件很關鍵的東西,要立刻從陳越這兒取走;並且還說,要取的這一件東西跟某一起大案有關。既然跟案子有關,那就更耽誤不起。

雖然還沒有結婚,但女友已經跟陳越生活了這麼些年,耳濡目染,也知道,不管是什麼東西,只要跟破案有關,它們對於這些ats人員來說,肯定就比自己的性命還重要。於是在問清了是一件“小東西”以後,孟夢(陳越的女友姓孟)立馬想到了那個小木匣。她早就從長水的抽屜裡注意到了那個“女式”的“首飾匣”;只是出於高度的信任和必要的尊重,沒開口追問它的來歷罷了。後來也果然從木匣裡找到了那一件東西。

他們怎麼知道他手裡還有這一件東西?而且還知道得那麼具體:是一件“小東西”?完全不可思議嘛。事發現場只有他一個人。天知地知,他知我知。如果不是什麼“鬼魂”去告發,兩位領導怎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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