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醜陋不堪。
好歹現在不疼了。再想起媽媽的話,就覺得不僅老套和俗氣,怎麼連在大部分場合都有機會被親切的叫做奶奶的人也會矯情了?
——名副其實的白眼狼。
'妖。今日。'
似乎這個字在所能接觸到的官方和私家媒介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大概現在正經八百的做人真的落伍了吧。
夜裡10:20準時被迫把電話結束通話後,果真就沒再找到任何給手機充費的途徑。
不知道那可惡的人妖是不是還在意猶未盡的聯想著我是如何笨拙的搜尋網銀以及支付寶以以及財付通到11:20。他給我規定的一個小時的時限終於沒有突破。
的確很頹喪。好不容易不那麼笨了還都提示服務受限。而不明究竟的人妖躺在柔軟的被子底下偷偷笑我多少回亦不一定。
說一個男人長的像人妖是不是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他的外表很有魅惑力?
但他適可而止的取悅於我,不僅僅是相貌上的優勢。正如我適可而止的取悅於他。
當我對某些人表現出來的齷齪行徑大加鄙視,認為自己在幾分醋意下的出言不遜完全符合情理頗為理直氣壯的時候,他用一句話就展示了他的寬容。這方面我不及他所以他即使出生在89還是當之無愧的做了我哥。
在對某些人或事或情緒或意志發生自我分歧的每一次,不管他是怎麼對我循循善誘還是誤導蠱惑,我想,許多年後,能讓我懷著舒暢的心情不分鉅細的回憶起往事的,他是絕對至關重要的成員之一。
另,其他和我保持親密關係的各路妖們讓我明白,妖不是孽的唯一主語字首,也不是邪惡為本的代名詞。
'腰。陣日。'
不起早的每天都幾乎是在適合釋放慵懶的午間隨意洗漱後就坐在朝南的小窗戶旁,等待陽光毫不吝嗇的逼進來,然後拿一副怡然的表情看被百葉簾分割出的光線無規則的浮上桌面,浮上不夠修長的手指,也浮上一隻白底帶紅玫瑰花圖案的細瓷杯上。
偶然發現越是在強光下,面部五官越顯得柔和,而且看上去像是膚質很細膩的樣子。從另一個角度說,光,反而模糊了我的輪廓,很自然的削去了一直過於在意的身體曲線不甚美好的邊緣。
然後,想起一個成語,楊柳細腰。
記起以前養貓的時候,總是喜歡看貓伸懶腰,那樣子嬌憨的過分,讓人禁不住心裡多出幾絲愛憐。可我並不愛貓,原因僅僅是貓太會叫春。尤其在後半夜,那任何生物都模仿不來的聲調不單單淫蕩的讓人毛骨悚然,更像被施暴的嬰兒吊著本來稚嫩的嗓門在強行以最高階的音量啼哭。
把這麼多年來深深淺淺的閱歷審視一遍,發現只是後天養成懶惰習性的我,最恰當的態度就是懷著一份強烈的鄙夷心,無休止的嫉妒著言行不夠檢點卻招很多人疼愛的貓。
可以不淑女。可以不可人。可以不姣俏。可以沒有大眼睛長睫毛深酒渦。
啊呀呀,我就想要小蠻腰。
如果有誰對我說:親愛的,想畫一幅畫給你,沒有任何附屬物做背景,只畫上你的腰身。如何?
我整個人的裡裡外外將會發生什麼物理或者化學反應?
'咬。浮日。'
逐漸適應了在文件裡編派上亂糟糟的幾乎無關聯或者沒理由關聯到一起的字詞,它們怎麼搭配都詮解不了長短不定厚薄不均輕重不一的思緒。
書,忘了怎麼讀。紙,忘了K本代號。這些雅緻的工具似乎是很久遠以前的心愛之物了。
從稍稍懂了一些兩性心理及精神方面的相關知識之後,反而更看重單純的執子之手的示愛方式。
然而瀏覽了不少現實中的兩情相悅,總片面的以為它內在涵蓋的側重點歸根結底還是在於情色之悅。
溫故知新後,依據只會教唆我遵從語法句式的舊課本,造出一個尚算規範的排比句:你手牽我手,你唇觸我唇,你心知我心。
換個表達方法吧。用咬的。
手咬手。唇咬唇。心咬心。
是不是生動許多?
他說:買回一個布娃娃,想你一下就咬一口。
那麼,愛也不說愛,只說咬你,或者給你咬。
那麼,咬住就不放。
咬。如此出香豔。
'鑰。來日。'
——門雖然緊緊的關著,而我一直在的,只要你來,我便可聽見你的雙足交錯著叩擊地面,奏出縹緲迷人的音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