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切入的話,那這話就有得說了,你嫁得好就好,嫁不好,我的子民受到了摧殘,那我就有資格說話了。
當然,提及許敬宗,肯定韓藝故意的,你們先暗中搞鬼,我就要提,我提了我還得讓陛下稱讚,你咬我啊!
蕭鈞心想,這個諫議大夫乾脆讓韓藝來當算了,真是太能說了。
崔義中不敢爭辯了,這要再辯下去,就是父母大,還是皇帝大,但父母也是皇帝的子民呀,怎麼說都是錯啊。
這小子太會鑽空子了。
李治頻頻點頭道:“愛卿言之有理。”
你說有理就行。韓藝朝著李治拱手道:“陛下既然認同微臣之言,那微臣就必須得冒死進諫了。微臣認為身為君主對於這等歪風邪氣置若罔聞,不想辦法解決,以至於這等悲劇一直在我大唐發生,並且愈演愈烈,微臣認為陛下也是難辭其咎,陛下也應該好好反省一下。”
大臣們同時倒抽一口氣,這小子是瘋了嗎,竟敢拿陛下問罪。
李治一愣,這火怎麼就撒到我頭上來了,但轉念一想,眼中閃過一抹喜色,嘆道:“你說的不錯,朕確實是難辭其咎,但朕也並不是置若罔聞,只是朕苦於沒有辦法加以制止啊,愛卿可有辦法?”
韓藝立刻道:“微臣倒是有一個辦法,不知可行與否。”
李治忙問道:“快說。”
韓藝道:“就是在父母之命的範圍內,賦予子女拒絕的權力。”
ps:求訂閱,求月票,求推薦,求打賞。。。。。。(未完待續。)
第八百六十二章 語不驚人死不休
“拒絕的權力?”
李治聽得眉頭一皺。
韓藝道:“不錯!有句話說的好,人孰無過,父母也有錯的時候,身為子女見到父母有錯,不但不指出來,反而縱容父母犯錯,無異於陷父母於不義之地,這才是真正的不孝。就說許大學士,曾因一時衝動,導致兩度因嫁女一事,卸下禮部尚書一職,我敢肯定如果再給許大學士一次的機會的話,許大學士一定不會這麼做。再者說,如果許大學士當時的千金,勇於指出父親的錯誤,並且拒絕父親安排的這一門婚事,那麼也不會發生這種情況。
因此微臣認為,父母之命,固然要聽,但同時子女也要擁有拒絕的權力,因為父母不一定就是對的。但是子女只有拒絕的權力,並沒有做主的權力,這樣一來,父母之命還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可以防止有些人面獸心的父母因一己私利,迫害子女的一生,迫害陛下的子民。陛下,說不定這其中就有那麼幾個經天緯地之賢才,這可是陛下的損失,也是我大唐的損失。”
不少有遠見的大臣聽得都紛紛點頭,其中包括李勣、蕭鈞、韓瑗、來濟等人。
其實唐朝是非常開明的,哪怕是婚姻制度上面,也是非常開明的,很多父母都是允許子女自由戀愛的,那大奸臣李林甫就是任女兒挑選佳婿,找一群帥哥來,你自己看唄,都不經過媒妁之言,在這一點上任何朝代都比不上,在唐朝的律法明文規定,成年男子即便未經父母肯定,而自由成為夫婦,是屬於合法,不可問罪。像韓藝、盧師卦這一種,就是合法行為。
未成年的男子才必須遵從父母之命。
但是古代律法與禮法總是不清不楚,律法代表的是當朝律法,禮法代表的是祖宗之法,是一個民族的文明文化,那麼究竟是禮法大,還是律法大,還真不一定,有些時候禮法屈居律法之下,有些時候律法屈居禮法之下,很多家庭,尤其是大家族,還是注重自家門風、禮法,父母之命就是最大的,不管你成年與否,都不允許違抗父母之命,否則是為不孝,但這也是有原因的,因為這些大家族一個家族就幾十號人口,若是沒有嚴格的禮法,那這些子女不天天家產,但同時崔大姐的悲劇就是這樣造成的,因為山東士族太注重禮法了。
“陛下,此舉萬萬不可啊!”
李義府突然跳了出來,朝著韓藝質問道:“特派使,陛下和皇后乃天下人父母,你這麼說,豈不是讓天下子民都違抗陛下的旨意。”
李治聽得不禁眉頭一皺。
這事關統治權呀,封建制度講究的就是無條件遵從,你沒有拒絕的權力。
哈哈!你這真是神助攻啊!韓藝笑問道:“敢問李侍郎,你為何站在這裡?”
李義府一愣,道:“我身為中書侍郎,不站在這裡站在哪裡?”
你牛!你中書侍郎!可我要打你還不是照打不誤。韓藝道:“大臣是幹什麼用的?”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