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9部分(1 / 4)

小說:唐朝小閒人 作者:宮本寶藏

元慶道:“公子的意思是?”

元哲笑道:“韓藝的弱點可不只是這一個,他還有一個弱點,就是他出身寒門,正是因為這一點,他當初在皇家訓練營得罪幾乎長安所有的貴族子弟。而在之前,這些貴族子弟之所以還去北巷,完全是因為大唐好聲音和話劇的誘惑,然如今,他那傾城之戀至今未有訊息,而大唐好聲音,我們也能做,還能比他做的更好。

你去外面走動走動,幫那些貴族子弟回憶一下,韓藝與他們的矛盾。其實平民百姓根本沒有多少錢,主要還是靠那些富貴人家,只要咱們將這些人吸引到咱們的市場,那韓藝就絕無勝算了。”

元慶聽得眼中一亮,道:“是,我這去辦。”

。。。。。。

北巷。

“小藝哥,萬福樓的萬掌櫃在外求見。”

“萬福樓?”韓藝眉頭稍稍一皺,道:“請他進來吧。”

過得片刻,萬季春就來到了堂內。

“今兒這是什麼風,將萬掌櫃你吹到我這來了。”

“哪裡,哪裡,是萬某打擾了。”

“萬掌櫃見外了,請坐,請坐。”

“多謝。”

萬季春坐下之後,顯得有些拘謹,笑得也非常生硬。

韓藝瞧著有些不對勁,於是道:“萬掌櫃,是不是出什麼事呢?”

“啊?”

萬季春顯得有些慌張,囁嚅半響,才重重嘆氣道:“韓小哥,我………我真是對不住你啊。”

韓藝好奇道:“此話怎講?”

萬季春咬咬牙,道:“是這樣的,行會那邊要求我們萬福樓停止與你們北巷的合作,也就是說,我們萬福樓將不會再辦好聲音了。”

韓藝聽得不禁眉頭緊鎖。

好聲音還只是其次,這一句話無疑是告訴了韓藝,兩市選擇站在了元家那邊。

萬季春道:“真是抱歉,我真不想這麼做的,但是行會那邊不斷的在向我施壓,我實在沒有辦法,我………。”

說著說著,他也是一臉苦逼,其實他喜歡跟韓藝合作,因為在合作的過程中,他感受到了一種平等的對待。從利益上來講,元家的好聲音肯定會放在他們自己新酒樓,跟他沒有任何關係,但是沒有辦法,他們必須遵從行會的決定,因為絕大多數人都贊成站在元家那邊,他也沒有這個膽,一個人站在韓藝這邊。

韓藝沉默片刻,突然道:“但是我們北巷與兩市有合作約定的。”

萬季春訕訕道:“咱們之間的合作,是比較寬鬆的,而且上面寫明淘汰賽再商量。”

當初韓藝在跟萬福樓商量的時候,因為元牡丹的新酒樓,合約寫的非常靈動的,韓藝當時是考慮將主動權握在自己手裡面,他當時也沒有料到今日的情況。

萬季春又道:“而且就算有契約,也………也沒有什麼用,得月樓那邊恐怕也是跟我一樣,不得不停止與你們的合作,他只需隨便找一個理由,就可以搪塞過去。”

“搪塞?”

韓藝稍顯激動道:“白紙黑字也可以搪塞過去?”

萬季春訕訕道:“這只是我以為,我………我也不清楚得月樓那邊會怎麼做。”

韓藝愣了好半響,點點頭道:“我知道了。”說著,他微微一笑,道:“萬掌櫃的苦衷,我能夠理解,不管怎樣,還是非常感謝萬掌櫃能夠過來跟我說一聲。”

心裡卻泛著無奈的苦笑!

其實他與賈四母、兩市都是有合同約定的,問題就在於,中國的契約是不受律法保護,契約不是律法。

中國古語有云,官有政法,民從私契。

也就是說官有他的政策和律法,百姓之間有自己的契約。

這是兩條平行線,沒有交集的,法是法,契約是契約,不相干的東西。

唐朝還算是比較重視律法,但主要也是針對借貸契約,是有明文規定,但是懲罰不重,最多就是打幾板子,不具有強制性的。

因為在中國古代契約的意義,是兩個私人之間建立起的聯絡,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是人與行為之間的關係,律法不會強制你履行契約上面的行為,你主要還是得靠自己去想辦法,那麼就涉及到一個合同雙方人的階級關係,地主要百姓償還,那是用盡各種手段,逼的你還錢,他有這個能力呀,就好像當初王寶比韓藝還錢是一個道理,但是百姓要地主償還,沒有能力,那隻能哭,只能求。

而且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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