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1 / 5)

小說:民主的細節 作者:大刀闊斧

從法律上來說,美國的選舉中一個人每次選舉給一個候選人最多隻能捐

2000美元,這點錢

要買通一個官員,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有錢人“購買”選舉,政客當選後為有錢人服務,似乎是劣質民主的一個典型形象。這

在美國曆史上也曾屢見不鮮。1872年格蘭特參選總統時,有個大款一口氣捐了其競選開支

的四分之一。不過,隨著

1972年美國《聯邦競選法案》出臺,有錢人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地購買民主的“好日子”就一去不返了。從那時開始,不但捐款人必須公開姓名和數額,而

且捐款數額有了明確規定:每個人每次選舉給某個候選人捐款不能超過

1000美元(2002

年調整為

2000,隨通脹而浮動,2008年為

2300美元)。政治行動委員會的集體捐款也

有了限額。

當然選舉的不平等影響不可能徹底消除:一方面,就算有

2300美元的捐款限額,有錢

人可能頂著

2300美元捐,而且可以發動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而窮人要麼捐不起,要麼只

能捐個幾十上百的;另一方面,雖然對捐款數目有了限制,但有錢人或組織往往透過做議題

廣告“曲線”影響選舉,這就是所謂的“軟錢”。雖然

2002年《兩黨選舉改革法案》旨在

消除軟錢的影響,但孫悟空七十二變,軟錢正想方設法變成“更軟的錢”。

那麼何不乾脆取消私人籌款、直接使用公款競選呢?公款競選透明,防止無度花錢,還

能避免富人和窮人的不對稱影響力,聽來似乎是最佳選擇。事實上,像澳大利亞、西班牙、

墨西哥和很多蘇東國家都主要依賴公款競選。

美國不是沒有公款競選制度,只不過它是一個

“自願選項”,即,候選人可以選擇使用

公款,但前提是接受公款的總額限制(今年大選是

8400萬);也可以選擇自己“化緣”,

壞處是沒有底線保證,好處是不存在總額限制。今年,

“本來支援公款競選”的奧巴馬決定

放棄公款,而麥凱恩決定使用公款。兩人選擇不同並不奇怪:根據麥凱恩在本黨初選中的籌

款記錄,他自己籌款也就籌到

8400萬左右——既然有免費午餐,何必去千辛萬苦地求爺爺

告奶奶呢?而奧巴馬簡直就是競選籌款的“神奇小子”,籌款能力是麥凱恩的兩倍——既然

可以籌那麼多錢,何必戴上

8400萬的緊箍呢?

//blog。sina。/s/blog_61389f6f0100fpwn。html

說奧巴馬籌款神奇,不僅在於他的籌錢總額,更在於他的籌款大多來自於中小選民。拿

2008年

6月的籌款記錄來說,其總額中有

65%來自於小於

200美元的小額捐款,而麥凱

恩只有

33%。可以說,奧巴馬的大多支持者們真的是省吃儉用來支援他。真的粉絲,敢於

直面慘淡的錢包。正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奧巴馬的競選代表了民主選舉的真義:千千萬萬

普普通通的人,在給民主競選提供動力。

從一個大款操控候選人競選資金的四分之一,到無數個

200美元匯成候選人籌款的

65%,這本身就說明了金錢在美國總統選舉中意義的變遷。不錯,錢在選舉中發揮著舉足

輕重的作用,但它代表的不再是“資本家的壟斷利益”,而是無數普通國民成為“民主股東”

的願望。也正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也許競選資金沒有必要全盤公款化,因為籌款本來就是

個動員過程,能帶動普通民眾去參與、去思考、去影響這場選舉。當一個大學生將自己省下

來的

20元錢捐給一個候選人時,他表達的不僅僅是對這個候選人的支援,而且是一份實踐

公民責任的意識。花數十億美元去挑選一個總統也許太貴,但用這些錢買來普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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