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1 / 4)

小說:末日足跡 作者:淘氣

老實說,我想過不要再回到趙陌那裡去了。郭凱加做的電子地圖裡標明瞭整個超市的通風管,一樓和二樓的管道並沒有直接連在一起,要回到趙陌他們所在的那間經理辦公室,我們還是得回頭經過我和林鹿一路跑過來的那些地方。所以其實這個時候我想的是,既然我遇到了邊界和夏清濛,那麼如果能順利開啟超市的防火門,我們可以只清理離我們最近的一個區域,找到吃的就退回來躲著,或者也許我們可以找到一條路逃出去。

這個念頭在我的腦子裡沒有停留太久,我就主動的告訴邊界和夏清濛,我說我們還有幾個同伴,如果我們能順利清理出一條通道的話,我們還是要回到二樓的經理辦公室去把他們救出來。邊界和夏清濛都理所當然的點了點頭,他們不知道我內心的掙扎。

其實我覺得就算我不回去,就連趙陌也怪不了我,畢竟大家本來就是萍水相逢,認識才一天都不到呢,更何況我又不是什麼超人,我沒那麼大的能力。我真的很糾結,但我內心深處一個我也不知道該叫做良知還是該叫做愚蠢的東西,最終說了一些我不知道該不該說的話。

唉,回去?談何容易啊!

邊界和夏清濛吃了壓縮餅乾,原本有氣無力的臉上恢復了一些精神,而在地上休息了好一會以後,我終於也恢復了一點點的力氣了。和我一樣癱坐在地上的林鹿畢竟還很年輕,比我恢復得快很多,她從我身邊先站了起來,然後對我笑了一下……我從來沒有看到過這麼漂亮,這麼讓人心動的笑容,怎麼說呢?我一直覺得有的人動不動就說什麼“美到窒息”實在是一句扯淡的話,只不過是找不到形容詞來表達自己想說的話而已,但這麼一個瞬間,我真的覺得這個女孩的笑容,當得起“美到窒息”這四個字。

這個世界上漂亮的女孩多了去了,但拋開那些整容的、化妝的、美拍的,真正自然健康、那就少了。至少在我看來,那些演戲的唱歌的,還有那些網紅,都特麼的是人造美女,不但假得令人作嘔,而且俗得倒胃口,就連校園裡,真正清新幹淨的也都很少了。像林鹿這樣自然健康、清爽明淨,而且眼睛裡充滿陽光、生動鮮活的女孩,我覺得非常的稀少,能遇到就是一種運氣。

真的,我這個人不怎麼會形容人,這時候林鹿給我的感覺,我說不清楚,那是一種很舒服的感覺,就像在有陽光,有草地,有森林也有鐵軌的遠方,她的笑容是藍色的,就像從未被汙染過的天空,籃得透明和深邃,又像遠方草地上火焰般的紅果,鮮豔得耀眼,明媚又幹淨,熱鬧充滿生命的活力,然後明眸一閃,有種小鹿般的靈動和溫和,卻有一絲極為不易發現的狡黠和警惕,似乎稍有點風吹草動,她就會在你的面前倏然消失,如羚羊掛角,無跡可尋。

我真的不會說話,但你可以想象,這個姑娘給我的最強烈的感覺就是明亮,這種明亮不是美得刺眼,不是豔得頭暈,而是一種陽光和清亮,可以想象一下秋天的某一個下午,湛藍的天際下陽光清澈透亮而又絲毫不帶灼熱的鋪灑在色彩斑斕的森林裡,森林裡還有一汪透明的湖,魚兒遊在湖裡,就跟遊在空氣裡一樣。湖裡有一方沉澱千年的黑石,不爭不吵的定在那裡。那黑石就是她的眼仁,而那水,是她的眼波,那色彩斑斕的森林,則是她眼裡的鮮活笑意。

好吧,我承認,這個叫做林鹿的女孩,在我的心裡留下了驚鴻一瞥的痕跡。雖然只是驚鴻一瞥,卻像心尖上有一根針扎過一樣,痛,很清楚的痛,痛得卻很澄澈。

儘管這種感覺和十六歲那年那種怦然心動患得患失的眷念不一樣,但這兩者之間,卻又似乎有著某種冥冥中的關聯。

你知道一個真正的美女最重要的素質是什麼嗎?那就是生命的活力。

就在我深深的被林鹿那驚鴻一瞥的笑容震懾的時候,她向我伸出手,準備把我拉起來。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幾天經歷的生死太多了,才使我發現了這樣的美,但我知道,放在過去,我和這樣一個姑娘,是不會有什麼交集的,即使我們生活在同一個城市裡,即使我們某一天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擦肩而過,我們也不會有任何的交集。

要知道,現實生活從來都是那樣的涇渭分明。

那麼我是不是要感謝這場災難呢?也許門一開,我就會被那些喪屍撲倒,咬死,可至少在這一刻,我握住了她的手。借了她的一點力氣,我站了起來。然後和她面對面的站著,距離只有……呃,大約30公分。

“大叔啊。”林鹿面對著我,她的身高和我也差不多(我過去都習慣了,然而這時我卻有些自卑),所以她朝我說話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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