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女人都盡力忍住眼淚。
“那麼,接著互相交換婚禮誓詞。”牧師沒見過這麼怪異的婚禮,雖然賓客很多,但眼睛燃著怒火的女人也不少,感覺好象在上演臺灣霹靂火,隨時都有可能發生狀況。
婚禮走到這一步,大家可以說是都鬆了一口氣。只要交換過誓詞,接下來就是交換戒指,婚禮就算結束。
“夏偉希,你願意承認並接納裴蜜雪,做你的妻子嗎?”牧師毫不浪費時間,立刻就問夏偉希。
“我願意。”他的眼睛裡面,裝滿了快樂。
“裴蜜雪,你願意承認夏偉希做你的丈夫嗎?”牧師又問新娘。
“我願意。”她也點頭,一顰一笑間盡是幸福。
“好。”太好了。“既然雙方都願意,那麼我就在此宣佈——”
“我反對,新郎不可以娶她!”
婚禮本來進行得好好的,觀禮席中突然有人站起來,大聲說NO。
“你是誰?”牧師一頭霧水,不曉得她憑什麼跟人說反對。
“我是新郎的女朋友——不,我是他一夜情的物件。”
原來,這個膽敢當場站起來反對的女人,就是剛開始時和夏偉希激戰五回合的華僑,她好不容易才把美國那邊的房子賣掉,打算搬回臺灣與他好好糾纏之際,他卻臨時說要結婚,這口氣怎麼也吞不下,定要爭到底!
“你、你是他一夜情的物件?”牧師看著新郎。
女人點頭。
“我也反對。”這時又有人站起來,加入抗議的行列。
“你又是誰?”牧師轉頭看抗議的女人。
“我是新郎的前任女秘書,他也跟我有一腿。”趙秘書好不委屈。
於是牧師只好又轉頭看著新郎,後者已經怏要腦中風。
“我反對。”
“我也……”
既然有人開先例,夏偉希的前女友們紛紛站起來,加入起義的行列,追隨帶頭者喊打喊殺。
“Mi、Michelle!”夏偉希還沒能從這突發的狀況中回神,裴蜜雪就已經將捧花塞回到他手上,冷冷地說道。
“我說過,我們交往期間,不能有其它的干擾。現在你那些女朋友們,又來干擾我們了。”並且破壞他們的婚禮。
“我可以解釋。”他掉頭看著一群頭頂長角的女人,又回頭看已然結冰的裴蜜雪!無論選擇哪一邊都讓他生不如死。
“沒什麼好解釋的。”她霍然轉身。“這個婚,我不結了。你要是堅持一定要有場婚禮的話,去找那些女人吧!”
順著裴蜜雪修長的玉指,等在觀禮席的是一群磨刀霍霍的女人,每一個人都不介意扒光他的衣服。
天作孽猶可憐,自作孽不可活,都怪他過去太風流了。
“Michell——”
“再見。”
就這樣,新娘子撩起裙襬,當著所有賓客的面,演出一場逃婚記。
而新郎倌呢?卻被一群如狼似虎的女人團團圍住,因而沒有辦法去追新娘。
“Michelle!”
莊嚴肅穆的教堂中,只聽見夏偉希淒厲的叫聲。
天作孽猶可憐,自作孽不可活。
你節哀吧,新郎倌。
阿門!
後記
本日公休……唉,又不行?是誰規定一定要寫後記的?那個人快給我站出來!
總算又寫完了一本書,今年我寫作的速度,快到連我自己都想叉腰仰頭大笑三聲:“哈哈哈,我實在太厲害了!”大家快拍手……
沒有啦!其實是因為我突然心血來潮,想要收集特殊號碼。為了拿到888這個號碼,就算再困難,我也只好含淚拚了。大家請再拍手……
有關於這個系列呢?共五本,書名廣告都有,在此我就不再重複。後記嘛!說太多必定會惹人嫌,所以我趕快一鞠躬下臺……什麼,為什麼寫這麼少?呃,其的很少嗎?好吧!那我只好再多寫兩句,不過和這本書無關,是有關於前一套作品“破軍”。
有朋友反應,故事好象交代得不太清楚,看不過癮。對此,我為自己的能力不足先深深一鞠躬,說聲對不起。但我也必須老實承認,這套書要寫得完整,必須要三本,換句話說,至少得用上四十萬個字才行!
我想,國內沒有這個市場,因此在取捨之間,考驗著我的智慧。而我顯然不夠智慧,才會讓讀者有這方面的感覺,這又是我必須說抱歉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