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部分(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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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中來來往往都是太昊的騎兵,負責鹽和銅錠的運輸,兩岸的匠人們正緊張地建設基地,儘管現在的大河看起來很“溫柔”,但大家都知道,如果到了明年洪水期。照樣又是濁浪活天的景象,這兩岸的碼頭始終都是要派上用場的。

現在的碼頭已經初具一個城鎮的規模,只是城牆用的是簡化版的土坯牆,為了防雨,土坯牆頂上蓋了瓦,看上去也只是起一道圍牆的作用。這道牆現大已經圈起了河岸兩邊各一個邊長約300米的正方形,圈子裡大量建設的都是土坯房,在人手有限的情況下,還沒有開窯燒磚。匠人和經常往返於碼頭的騎兵一起,也不過就是700來人,現在的建設規模對他們來說,已經非常的大了。現在就是加上才來的近300名家屬,也不過就近千人的樣子,兩個碼頭都還顯得很寬鬆。

“族長,這兩個碼頭叫什麼名宇?”一名匠人過來問我。

呵呵!還真是忘了,這兩個碼頭都還沒有名字呢!

“這樣啊,反正現在主要運的是銅和鹽,就叫銅碼頭和鹽碼頭吧!”

工業村那邊距離太遠,考慮到運送家屬有很大的困難,我就沒有采取跟兩個碼頭相同的作法,而是反其道而行之。

這一批騎兵沒有隨我返回太昊城,而是過大河繼續向前,往工業村而去。

在我回到太昊城後,城中已經是一派繁忙,族人們已經在我的帶動下,形成了“過年”的習慣,眼下正在為過年而準備。

但就在12月29日,大年前夕,一個極壞的訊息從姜由那邊傳來。

派遣往驪山族的姜氏長老被由族人設伏擊殺了!

同時派遣到由族去的黎族8名長老已經被由族扣起來,要求石頭城中的這8位長老分別所在的8個部族搬遷到南方去,否則就會被視為已經投靠了炎族,成為由族的敵人。

姜由決定不再採用我所建議的“攻心為上”之策,全面轉向征服作戰,並派遣人到石頭城來催促黎族各部出兵,同時其他姜氏各族也得到了宗族族長的命令。

唯一的例外來自驪山族,他們的長老已經全部放回,並向姜由表明了不會派遣戰士參加對由族的作戰。

我該怎麼做?

就在這時,一隊帶著黍的由族人到了我的太昊城,要求交換鹽。

第一百六十二章 … 立法會議

大年都不讓人好好過!

不管了,先過完年再說。

三十那天在宗廟內舉行祭祖大典,我讓人把這一年來在太昊、大元、少昊、姜氏、公孫氏等族發生的大事作了一個匯總,記錄成冊,存入宗廟檔案室,並囑咐諸長老,此後要有專門的長老負責本族大事和其他各族大事的記載,於大年三十日存一次檔。為此在宗廟內專門規劃出一間辦公室:記事室。

初一日,太昊六年第一次長老會在太昊宗廟內召開。

主要的內容有兩個,一個是成文法的制訂。

之前的“約法三章”主要是為了方便族人理解,儘量減少法律的條文,現在從執行情況來看,族人已經基本上達成了共識,一般的糾紛由族內長老調解,族長裁決,大一點的糾紛或跨部族的糾紛才找到宗廟來,由風餘主持,負責法律事務的長老們協商後裁決。這些長老們有一個重要的基本條件,就是對太昊的法律得很清楚,並積累了一定的執法經驗。

但考慮到以後的糾紛越來越多,像我在貿易城看到的那種糾紛將層出不窮,是到了制訂第一部成文法的時候了。這部法律將在未來的很多年以內,決定太昊族的走向,甚至決定太昊文明的性質。

法律的制訂不是能夠一蹴而就的事情,我讓風餘組織平時參加組成臨時法庭的長老們成立了一個“立法委員會”,讓他們在一個月之內儘量的先制訂出一個草案來,內容包括太昊的領導體系、太昊地管理辦法、長老和族長的產生辦法、太昊的財產管理規定、私有財產與部族財產的關係、小部族與太昊族的關係等,當然還得有兩個小的專門法律。一個是太昊產權法,另一個是太昊婚姻法。

總的來說,是要求制訂太昊憲法和兩重要的民法組成部分。刑法還是先按原來的方式執行,由長老們組成的合議庭裁決後,太昊騎兵執行。

這個工作量其實並不小,我地想法是在制訂一個初步法律的基礎上,用陶製或銅製的方式向族人宣佈這個法律體系,將太昊從人治引向法治,使長老們逐漸做到“有法可依”。

同時立法委員會還應該邀請各部族的長老們廣泛地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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