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3 / 4)

“不可以,今天如果遲到,老師就會罰你蹲牆角了。”

不情願的翻了個身,小小辰從床上爬起來,然後乖乖一個人洗臉刷牙,長時間沒有人照顧的小傢伙,一般生活都能夠自己解決。

清遠給他熱了牛奶,烤了麵包,放到桌子上。小小辰一切收拾妥當後就坐在餐桌上吃飯。

咬了一口烤麵包,一臉的不滿:“爹地,烤糊了。”看樣子,小傢伙的起床氣還沒消。

清遠拿起一塊烤麵包嚐了嚐:“還好吧!要不我跟你換好了。”

“不用了爹地,蠻好吃的。”喝了一口牛奶,小眼睛還是有些張不開。

清遠將麵包抹上果醬,摸了摸小小辰肉嘟嘟粉嫩嫩的小臉,自己也吃了起來。

叮咚~

門鈴忽然響起,清遠放下面包嘀咕了一聲:“誰這麼早?不會是你任叔叔吧!”

小小辰回過頭來軟軟的說:“任叔叔才不會起這麼早類,他是個大懶豬!!”而且,還是他心目中最幸福的大懶豬,他什麼時候才可以像任叔叔一樣一天到晚不用上學,可以在家裡睡懶覺就好了。

清遠開啟門,防盜門的雕花鐵藝欄杆外,辰風還沾著露水的的笑臉映入眼簾。

還是好看的微笑,還是深潭一樣幽謐的瞳孔,他手裡拿了一朵火紅的玫瑰衝著清遠打著招呼。

“小遠,早,我去晨跑回來,看到院子裡有種玫瑰,就偷偷摘了一朵,還帶著露呢,你看。”

清遠半天沒愣過神來,他,怎麼會出現在這裡?

“你,你~”吞吞吐吐你了半天,卻依舊沒說出什麼。

“我把你隔壁的房子買下來了,你不是要我追你回來嗎?既然要追回來,那自然是近水樓臺先得月,背靠大樹好乘涼了。”呃!這是什麼形容?貌似不對吧?什麼?他搬來了隔壁?難怪,難怪這兩天隔壁一直在裝修,就以他養尊處優的習慣,哪裡適應得了這種小地方。香榭麗舍那麼大的房子,他都嫌不夠他折騰。竟然沒事跑到這裡來,還在他眼皮子底下讓他礙眼。他是說過讓他追他回來沒錯,可是也沒允許他搬到他隔壁住吧?

清遠淡淡撇了他一眼:“辰先生,我們在吃飯,如果沒什麼事的話,我先去吃飯了。”

說完了轉過身,重新坐回餐桌上,將一片面包塞進嘴裡。

門口沒有任何動靜傳來,他應該已經回去了吧?

好不容易忐忑著吃完了一頓飯,他拎起小小辰的書包,然後牽起小小辰的手拉開門,那張笑臉竟然還在那裡。

還好這裡是高檔小區,而且每層只住兩戶,除了他和辰風之外這樓層裡也沒有別人。否則,堂堂華語音樂教父,拿著一朵玫瑰花站在一對年輕父子的門外等豐,這成何體統?如果讓媒體知道了,那還不得是石破天驚的新聞?

“你,怎麼還在這裡?”

辰風手裡拿著一朵玫瑰花,上的的露水還未乾,猶自在花瓣上掛著:“當然是追你了,不這樣等,怎麼能把你追得回來?”然後一腳跨入門裡:“趕快找個花瓶,不然它就凋謝了。你看,這朵花和小遠似的,如果凋謝了就太可惜了。不過,在我心中,小遠永遠都不會凋謝。”

呃,油嘴滑舌,他什麼時候學的這麼油嘴滑舌了?

其實,哪裡是我們的辰天王油嘴滑舌,而是他連夜找到任川,從他那裡學來的把妹妙招。至於有沒有用,其實他也不知道。從前的小遠乖巧聽話,一直在他的翅膀下生活,後來因為一些意外不得不讓他一個人堅強的面對生活。現如今知道初氏不會對小遠造成危險,便迫不及待的回來找他。誰知道,原本軟綿綿的那個小書生,早已經變成了滿身都是尖刺的刺蝟。把自己保護的嚴嚴實實的,一副生人勿近的樣子。

任川說,不論男人還是女人,都經不起死纏爛打,不管招數管用不管用,先用過總沒有錯。

暗兵不動,到時候如果清遠被那個叫什麼軒尼歐的給騙走了,那麼他到哪裡去找一個這麼乖巧的清遠去?

睡眼惺忪的小小辰終於醒了,他抬頭望了望辰風,眼睛裡雖然有驚喜,但是卻依舊裝作不理不採的樣子。

清遠去找花瓶的時候,辰風一把樓過小小辰:“兒子,想沒想你老爸?”

小小辰低頭想了一會,笑著點點頭:“想了。”

“那你看到老爸以後怎麼連話都不說?”

小小辰一本正經的拍著辰風的肩膀:“老豆,這件事我的立場很明確,一定要和爹地站在同一陣線。不是我說你,你看爹地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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