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停的往上爬,削尖腦門往上爬。
正是現代鋼筋叢林都市裡殘酷至極的生存法則,也是顛撲不滅的真理。
不屑不要緊,清高也不要緊。只需要樣單純的活著就好。
人如果被金錢和名利俘虜,那才是真的悲哀。
他很慶幸自己擁有的是個還難得如此孩子氣的子。
個子,在他最無所有的時候毫不動搖的毅然嫁給他,幫助他,他很感激。輩子感激。所以,無論如何,他都絕不會放手。
作者有話要說:作者突然又沒話好說了。。。。望天~~~~
作者沒話說,乃們有話說咩?有話乃就說,俺想聽聽~~~~~
第二十三章(倒V)
婚禮永遠都是熱鬧而喜慶的。連趙初黎和韓楓樣的多年老友都能被請來,也能看出對新人自然是格外卯足勁兒要辦場大婚禮的。所以,走進去婚禮現場,趙初黎便忍不住感嘆起份排場。
“韓楓,還記得那時候結婚的時候是幾桌麼?”交完紅包,簽完到,跟新郎新娘拍好照片,找到位置坐下,趙初黎就開口問。
韓楓想想,“好像是五六桌吧?記得只是個小廳,請的人也不多,除寢室的幾個人,就是些比較要好的老同學……,還有卓帆的大幫朋友,再來就是從卓帆老家來的幾個至親的親戚。……那時候媽好像還不太同意們的婚事,好像也沒有怎麼通知們邊的親人對吧?反正挺小型的。怎麼,現在後悔?沒關係!只要開口,相信家老公定會毫不猶豫的補給個超級大的豪華婚禮!”
趙初黎毫不客氣的在胳膊上賞巴掌,憋住笑,“讓胡八道!才不是羨慕他們呢!只是覺得他們辦場下來不知道要耗費多少精神呢!”
韓楓笑,“想想紅包不就有動力?”
趙初黎“切”聲,便不再繼續個話題,而是站起身,“五半快到,先去趟洗手間去。”
韓楓摸出小鏡子,照著自己的臉左看看右看看,皺皺眉頭,“鬼氣,熱的眼線都有花。走吧。”著,把小鏡子塞進手提包裡,跟著趙初黎前後的走出去。
趙初黎覺得純粹是韓楓的職業病。平時韓楓也是和自己樣出門只花個淡妝,輕輕爽爽的模樣,但旦參加什麼公眾的活動,不管是主角還是配角,傢伙都是要盛裝出席的。
原本想著只是個沒什麼特別關係的婚禮,趙初黎沒怎麼放在心上,結果提前到韓楓家看,被位大姐給瞬間震驚。結果,沒辦法,逼迫的也只好在韓楓家裡來個大變身,被好好給捯飭番。畢竟起出現嘛,差別太大,是人都受不。而且韓楓也堅決不會同意。在看來,不精心打扮,那是對不起請自己的人。是最起碼的尊重。
結果呢,好看是好看,可是架不住該死的大熱。雖然路上都坐在車裡,可從停車場到酒店段路還是讓兩人額頭上冒出汗,需要補補妝才行。
五半是婚禮開場的時間。雖然離開位置的時候人還不是特別多,可是當兩人補好妝回到位置的時候就發現該來的已經差不多都來。看來大熱的每個人都為少受罪,掐著來的。
兩個人迅速落座,韓楓忙著拿相機,趙初黎忙著整裙子。總算是忙好,趙初黎抬頭,傻。
“査競?!”看著同桌上和自己正好坐正對面的那個雖難掩尷尬卻還是擠出微笑的人,趙初黎是真的傻眼。
有句話,冤家路窄。趙初黎怎麼都沒想到在個最不可能碰頭的地方兩個人卻頭碰的當當的響,躲都躲不。
真後悔自己坐下來的時候居然忘記看眼放在圓桌中央的人員名單。如果能看上眼,就絕對會立刻掉頭就走。反正人也來,紅包也給,時候找個藉口走也不是什麼失禮的事。
可問題就是,沒看。所以,只好僵坐著,僵笑著。
“査競?哪個査競?那個物理才?”隨口著,韓楓順著趙初黎的目光看過去,自然就看見個很斯文很俊秀的帶著眼鏡的年輕人。那人雖然是笑著的,只是那笑容也比趙初黎輕鬆不多少。韓楓猛地壓低嗓音,在趙初黎耳邊問句,“呃……那個,傳中要介紹給的物件?!”
趙初黎只好頭,然後裝出個很大方的姿態衝査競打起招呼,“嗨!好巧啊!”
既然是認識的,那當然是要坐在起的。參加婚禮的人自然都是新郎新娘的親朋好友,自然在心理距離上彼此早已很親近,所以隔在兩人之間的幾個人馬上站起來,笑著大方的各自挪個位置,把趙初黎身邊的位置讓給査競。
儘管尷尬難當,査競還是要感謝過,頗不自在的坐在趙初黎的右手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