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2 / 4)

小說:黑皮自白 作者:大刀闊斧

麼?除了案子上的事,寫別的行嗎?”

“我看,咱們坦白吧,該死該活來個痛快。這麼搞,他出去,我們出不去。”楊森說。

這時他們幾個人已經相互不信任了。過了兩天,分別提出去一審,案情大白。接著我又挖他們的武器,武器沒有,只有楊森在長春家中私藏一些八音子彈,八音槍賣了。我把這個情況報告郭股長,他說:“怎麼只有子彈沒有槍呢?”

“他說賣了,先派人到他家,向他家人要子彈,也要槍。如果只拿出子彈,那就沒有槍了。”

回監房之前給我戴上了腳鐐,意思是給他們一個威脅,促使他們交待材料和武器。——我戴著腳鐐走回監號,顯出極端難過的樣子。坐下來一語不發。我心想:去年春天戴那副腳鐐內心十分痛苦,現在心中一點也不感到難過。腳鐐子再重,精神愉快,我是來工作的。他們問我為什麼戴腳鐐?我說:“我有兩支手槍沒有交待。家裡人坦白了,槍也交出來了。婦道人家害怕,也不能怪她們哪。”

楊玉亭說:“有武器就繳,不繳,早晚是塊病。”

“對,楊玉亭說得對,別跟我一樣,早晚瞞不過去。”

過了幾天,他們又交待了一些與他們有關係的人。這個案子本打算至此告一段落,可是一個午後,長春市進行防空演習,當警報汽笛響起來的時候,楊森在屋裡說:“美國飛機來了,好哇!趕快扔幾顆原子彈吧,謝天謝地!”一邊說一邊磕頭。這個情況,我立即報告郭股長。他說:“同屋的人都看見了?”“看見了。”“叫誰寫一個證明筆錄?”“叫楊玉亭證明。”不久,我離開了這個監號。後來他們這件案子在《長春新報》公佈了,槍斃了七個人。聽說楊森及楊興元也被槍斃了。楊玉亭是否被處死?不知道。他坦白得好,可能不死。

由這個監號出來,又到樓下三號。物件是一個土匪頭子叫“青山好”,姓陶。解放前他在長春市郊,搶、殺、擄、勒,無所不為。搶了許多錢,跑到長春市內投到六十軍二十一師當一個連長。六十軍起義,他逃回長春,改扮小商販。抗美援朝之前,被捕到公安局,什麼也不承認。給他戴了兩副大鐐。郭股長叫我去了解一下。

進門,我一露青幫家禮,他答應了。他也是“悟”字班,是同參。接著敘話,先說青幫家禮的話,接著說土匪的術語。他問我在哪兒幹事?我告訴他在遼南,因為到北滿找一個朋友,被捕了。開始,他不談他的事情,防著我呢。我只談自己的事情,乾脆不問他的事。我說我怎樣騎馬,如何打槍,如何娶小老婆,如何抽大煙,如何在長春請客……我這一說,他也說起來了,自己也不示弱的把“過五關,斬六將”的那些罪惡一一述出。兩人越談越近,成了患難朋友。有三天功夫,就把他的案子弄清楚了。解放前在長春市郊,他搶一家老百姓三匹馬,打死了兩個人。這個血債他沒有交待,這回卻不經意地說了出來。其他的情況政府也掌握一些。他這案子屬於土匪方面,比政治反革命簡單。

這件事辦完,郭股長叫我休息兩天。我回到原來住的屋子,徐克成說:“日子不少,睡石灰地夠嗆吧。”

我說:“沒關係!”我洗了洗臉,換上了衣服。看了看報紙,美帝在朝鮮很猖狂。我心想,美帝這樣搞,日本、蔣介石一定趁火打劫侵佔東北。情況緊張,前途不樂觀,與我本身不利。他們打進長春,共產黨不會把我釋放,只能把我處死,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呀。

又過了一天,下午一點多鐘,郭股長把我找到前樓,我進那個屋的門口掛了一個牌子:“執行科”。他在屋內沙發上坐著,叫我坐到他對面,我說:“這個科是新成立的?您當科長了!”

他沒有答覆,笑了笑說:“今天沒有事,隨便談談。”他叫看守所的警衛員,去買了二十個包子、一盒紙菸、一斤花生,不一會兒都買來了。郭股長說:“吃吧,把這些東西都吃光,吃不光,明天再來吃。”我不客氣地吃起來,他也吃了一點,一邊吃一邊談,他說:“今天你談談反動派內幕派系,政治的、軍事的、黨的、特務的……”

我談了有一個多小時,最後我問:“科長,我這個案子政府已經決定了,我非常放心。說是沒有死刑,沒有無期徒刑,那當然是有期徒刑了。有期徒刑是13年呢?還是10年?”

“你不要問這個,反正對你是最大限度的寬大。這樣的寬大,不但人民有意見,就是你們這些人,也認為判得輕。你好好爭取吧!”

我們屋的竹中走了,把崔毓琛調來了。他是保密局長春站國際組組長,專做蘇聯工作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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