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向她提出了離婚。除了這套房,其它的一切財產全給她,還有……孩子……孩子也歸她!”尹國華在提到孩子時的黯淡眼神使得林依依感覺到他不象是在撒謊,同時也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如果真這樣,那麼,她不僅僅破壞了他的家庭,而且還會將他的事業半途而廢。因為當時的尹國華已不只是安美公司的講師,他在半年前自己創辦了一家公司。這家取名為“中國龍”的公司經營的是一系列保健用品,經營方式依然像安美公司一樣是當時風靡一時的傳銷方式。公司開張這半年來,尹國華雄心勃勃,意氣風發,大有一種巨龍騰飛的架式。至於,傳銷這種方式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及這種經營方式本身存在的弊病,當時的林依依是意識不到的。她只是看到尹國華一日勝過一日的精神煥發的成功模樣,便從內心裡更愛他、更依戀和仰慕他了。也許,尹國華本人是能夠認識到傳銷方式的危害的。但他認識得更清楚的是這種方式能為他賺到錢,能讓他撈到人生裡最珍貴的第一桶金。這是他最迫切需要的,至於其它的種種問題,他暫時顧不了也不願意去面對它們。他這樣看重這剛剛起步的事業,如果離婚,這公司也應是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他將如何處理?林依依為此感到驚訝也感到困惑,所以,她儘管並沒有贊成他離婚,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