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小說:江山美色 作者:宮本寶藏

比對戀人還喜歡。

他熟悉馬的身體秉性,可以說超過了女人的身體和秉性。所以他對臥在身邊的一匹戰馬,充滿了憐惜和喜愛,他對馬和對朋友一樣的真誠。

除了喜歡馬,他喜歡的東西還真不少,他更喜歡天馬行空。

他曾經幻想過得到月光寶盒後,進行一次時光穿梭,可是他做夢也沒有想到過,一次野外探險,尋找傳說中汗血寶馬的時候,他不依靠月光寶盒,竟然也來到了隋朝。

當然,來到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魂。這是個很難解釋,又很奇妙的現象。

於是他成了山寨的少當家,有個老爹叫做蕭大鵬。有了幾十個兄弟,天天盤算著打劫肥羊過日子。

寨主老了,不能親自帶隊,所以這個光榮而又艱鉅的任務就落在了蕭布衣的身上。

他總結了打劫的利弊,研製了點簡單易用的器材,比如投石機之流。他做事喜歡偷懶取巧,但是偷懶取巧的前提是你得聰明,不然只能笨死。

覺察到這些山賊欽佩的目光,蕭布衣愜意中有些悵然。

摸著手上的弓箭,蕭布衣並不陌生,因為騎馬射箭本來就是他的必備功課,可是殺人如同草芥一樣,還是讓他有些茫然。

但是這個時代,這個地點,不講法律,不講道理,很多時候,誰的拳頭硬,道理就在誰的那面。

這裡離大隋邊境馬邑不算太遠,地形險惡,兩山中間一條狹長的通道,實在算是伏擊的好地方。

從突厥到大隋,或者說從大隋到突厥,這是一條重要的生意通道。

從這條路進行交市顯然都是非官方的,違禁交易甚至有砍頭的罪名,可是因為利潤奇大,鋌而走險的商人也不在少數。

蕭布衣就是附近山寨的土匪,這會正帶著二十來個手下,埋伏在山腰,等著肥羊送上門來。

當土匪可是不由他選擇,他到了這裡,就是這裡的少當家,他想反抗都不行。他穿越附在蕭布衣的身體後,多少有些茫然和驚亂。他爹蕭大鵬為了他,擔心焦慮,甚至請來個捉鬼的道士為他驅邪。他如果不想再喝那個用泥巴香灰和黃酒攪和在一起的東西,沒法兒,他只能承認自己就是蕭、布、衣。

馬兒靜靜的臥在他的身邊,和主人一樣的冷靜。不但蕭布衣身邊的這匹馬是如此,二十來個手下,二十來匹戰馬亦是如此,這是蕭布衣的功勞!

他對付馬兒如同對待朋友戀人一樣,所以馬兒也是如此對他,他雖然才當了幾個月的土匪,可是就憑馴馬這一手,全山寨的弟兄都服他,這讓他父親臉上樂開了花。

以前的那個蕭布衣,只是個輕薄不羈的浪蕩兒,可是現在誰提起蕭布衣,都會豎起大拇指,說一聲,那是條漢子,有能力,大當家你的兒子,有出息。

想到這裡的蕭布衣不知什麼心情,望著遠方的綠草和天邊的白雲,嘴角一絲苦澀的笑容。

“少當家,有肥羊。”身邊一人說道。

那人長著張很抑鬱的臉,蕭布衣卻知道他叫楊得志。楊得志耳力奇佳,貼在地上都可以聽到幾里外的雉雞跳,別人往往看不到的時候,他已經聽了出來。

蕭布衣從走神中回過神來,眯縫著遠方望了半晌,臉色一變,“是突厥人。”

馬賊有些騷動,就算戰馬都有些不安。

誰都知道突厥人彪悍異常,他們來到邊境,素來都是來打秋風,燒殺擄掠,幹一票就走。從這個性質來說,他們和蕭布衣這些土匪都是一個娘養的。

可是蕭布衣顯然不認這個乾親關係,手一揮,“都精神點,準備好好乾一票。”

“可是他們什麼都沒有,我們搶什麼?”莫風有些惴惴,突厥人彪悍他們不怕,因為他們也不是吃素長大的,可是無利可圖的事情,真的沒有必要做。

“怎麼沒有。”蕭布衣望著遠方道:“他們還有十幾匹戰馬,這個我們也需要。”

眾人差點從山腰跌下去,卻已經知道了少當家的意圖,他想做的事情,已經沒有人能阻止。

“好像還有個女人。”突厥人快馬加鞭,已經離這裡不遠。莫風眼神不錯,已經看到馬隊中央的一匹馬上,端坐著一個女人,雙手反縛在背後。雖然看不清容貌,可是就算用腳後跟來想,也知道那是個美女,恐龍就算丟在路邊也沒有人撿。

“十五個突厥兵,還有一個女人。”蕭布衣在莫風望著女人的時候,已經把突厥兵數的清楚,“莫風,你帶十個兄弟抄他們後路,胖槐,你還是老套路,帶兩個人丟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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