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巴乖巧的袁飛宇已經被很多顧客所熟悉,再加上身著喜記的工作服,他拎著餐盒出入各樓宇之間根本就不會引起大家的提防。
最為關鍵的是,當袁飛宇在入室前開門時,一旦周邊有動靜,他立即就可以裝作送餐的樣子,根本就不會引起別人的懷疑。
不僅如此,外賣送多了以後,袁飛宇還逐漸掌握了小區內很多家庭的生活習性。
比如說強哥,在他到喜記就餐的過程中,袁飛宇透過和他套近乎,不僅知道他不差錢,還弄清楚了他的職業,知道他白天經常往工地上跑,家裡只剩下金哥這條狗。
為了順利對強哥家下手,袁飛宇可是花了不少心思。
他知道,以他的職業本事,進強哥家一點都不難,可問題是他家還有一條狗。
為了讓自己不被狗咬,袁飛宇提前做準備了。
當強哥帶著金哥到喜記吃飯是,袁飛宇會主動迎上去,又是給金哥肉吃,又是陪它玩什麼的。
就算是強哥點外賣,袁飛宇也不會忘記給金哥帶上一點肉之類的,再在他家逗它一會。
一來二去,袁飛宇就跟金哥成為了“朋友”。
熟悉“朋友”上門偷盜,沒有受過專門訓練的金哥自然不會吠叫。
因此,強哥家第一次被偷,金哥其實是有點冤枉的。
第二次就不一樣了,因為金哥已經學過看家本事。
其實一般來說,職業小偷是很少在短時間內再次光顧同一家的。
可袁飛宇對強哥家卻是念念不忘。
原因很簡單。
強哥作為一名工程監管人員,他在工作上有很多迎來送往的事要做。因此,在他家裡,經常存放著大量的名貴菸酒,比如說茅臺、五糧液、名貴洋酒等。
作為一名職業小偷,袁飛宇知道,這種名貴菸酒比金銀首飾更好出手,而且還能賣高價。
可惜用來做掩護的外賣箱容量太小,否則袁飛宇恨不得一下就把強哥家搬個精光。
最為重要的是,在上次偷盜的過程中,袁飛宇還在強哥家找到了一套備用鑰匙。
為了能把強哥家搬空,他立即就用隨身攜帶的橡皮泥把鑰匙摹刻下來了。
在有了鑰匙的情況下,袁飛宇進強哥家會更加輕鬆。
於是,在時隔一個多星期後,袁飛宇又對強哥家出手了。
就算是再厲害的警察,也萬萬想不到我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再次對同一家出手!
袁飛宇是這麼想的。
可這次他卻失算了。
他沒想到,金哥竟然學會了方便。
事實上,金哥其實是學得不到家的。
當袁飛宇開門進屋時,面對老朋友和好吃的肉塊,它一時又忘記了看家的職責。
只有當肉吃完後,它看到金哥在動主人的菸酒時,這才想起來,它還有看家的重任。
於是它立即吠叫起來。
袁飛宇頓時有點慌,他想伸手去安撫金哥。
金哥順勢就咬住了他的衣袖。
金哥一動口,袁飛宇立即被嚇著了,他一邊用力甩,一邊用腳去踢金哥。
這下悲催了。
在金哥所受的訓練中,一旦目標反抗,下一步就是咬人以破壞目標的戰鬥力。
於是金哥衝著袁飛宇的手腳下嘴了。
作為一條在小區內勝績無數的戰鬥犬,單薄的袁飛宇根本就不是它的對手,於是袁飛宇被咬得慘叫連連。
強哥家的動靜,終於引起了鄰居們的注意。
在和強哥電話確認之後,他們立即報了警,通知了物業公司。
袁飛宇就這樣被堵了個正著。
等強哥快速趕回來開啟家門時,袁飛宇身上的衣服已被金哥撕得支離破碎,手腳上也是血跡斑斑、滿是傷口。
強哥第一時間就拍了圖片影片發到了群裡,得意洋洋地說:“我家金哥真的立功了!”
第173章 沈玉斌登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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