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許舒執法(1 / 1)

<b></b> 案情出現在七年前,兩戶尤姓人爭一座位於小龍崗上的墳塋。 本來,時人重墓葬,又有族譜為證,兒子可能抱錯,祖墳萬沒有找錯的道理。 奈何一場洪水,將尤氏幾乎族滅,鄰舍也幾乎凋零。 而相爭的兩家都姓尤,卻非同族,皆稱小龍崗上墳塋為祖墳。 尤姓二人,大尤從商,頗有家資。 初審,大尤找來證人,勝訴。 小尤不服,要求複審。 小尤善詩文,交遊皆是文人墨客。 報紙上一吵吵,攪動輿論,複審判小尤勝訴。 如此,大尤又不服,上訴到郡中,郡中複核,發現小尤、大尤皆有說法,皆有證據,但又未必充分。 案子就這樣擱置下來。 大尤,小尤,每過一段時間,便會提起訴訟,鬧得雍城沸沸揚揚。 凡爭訟,必有利益點。 一座祖墳,自然難稱利益點。 原因在於,尤氏祖墳對應著十三畝祭田。 誰獲得了小龍崗上祖墳的認領權,自然便獲得了小龍崗上十三畝祭田的處置權力。 十三畝祭田,按時價,也不值多少銀錢。 但一直有訊息傳言,小龍崗左近會興建碼頭。 若真如此,十三畝祭田的價值便是攀升百倍,也不在話下。 如此一來,雙方在七年時間,爭訟不休。 縣裡處置不了,報市裡,市裡解決不了,上報郡中。 郡中複核多次,只能以證據不足,壓下不判。 而大尤、小尤,每隔一段時間又都會找出些所謂的新證據,攪動輿論,提起訴訟。 此案非涉超凡,本來用不著報到中樞,並下派到管委會。 然則雍城的這樁爭訟案,影響到了雍城的風氣,連帶著雍城的犯罪率在急劇攀升。 因此,這樁案子,便加入到了管委會的案源中。 許舒趕到雍城縣衙時,正是這日上午十點多,天高雲闊,氣溫正好。 他一路走來,但見雍城街道整潔,物阜民豐,不像傳說中犯罪率飆升的城市,連帶著對還未謀面的雍城縣令宋永鍾,先有幾分好感。 五分鐘後,當他和宋永鍾會面時,這種好感又上升了一個梯度。 他絕沒想到,自己會見到一個老農模樣的縣令。 四十來歲年紀的宋永鍾,身材高大,衣著簡樸,兩條腿上卷著的褲管,滿是泥汙,手上也是泥點,腰間還插著根旱菸袋。 一進門,宋永鍾便衝許舒連連告罪。 許舒已從縣丞口中知道了,宋永鍾前去田間視察去了。 許舒造訪,和宋永鍾回來,前後只有幾分鐘。 宋永鍾也不知許舒今日到來,顯然,這身打扮不是作秀。 雙方一通寒暄後,身材矮胖的劉縣丞道明許舒身份和來意。 宋永鍾臉色閃過一抹尬色,深深一躬道,“下官無能,累及中樞垂詢,慚愧慚愧……” 許舒扶起宋永鍾,“宋縣太客氣了,出此詭案,也難以常理踱之。” 許舒語氣淡然,心中卻有幾分驚異,這位宋縣令竟是超凡者。 接觸宋永鐘的剎那,綠戒傳來了源力漾動。 而他得到的資料上,並未寫明宋縣令超凡者的身份。 據許舒所知,中樞正在推行超凡申報,只要是官員,務必在檔案中著明超凡身份。 也許宋永鐘的資料未曾更新,許舒也不以為意。 在這個源力肆無忌憚擴散的當下,隨時都有凡人晉升為超凡。 一地縣令,若是想要成就超凡,是能輕而易舉聚集資源的。 何況現在又有了寧源散,進階超凡的風險已經急劇降低。 雙方一番揖讓後,宋永鍾入內換了一套素淨袍子,便請許舒在中堂坐了,劉縣丞在一旁作陪。 許舒時間很緊,不想在這小案子上消耗時間,直抒胸臆,要求提審大尤、小尤,結束案件。 宋永鍾和劉縣丞都大吃一驚,紛紛勸阻,極言案件複雜,非一時三刻,便能斷得明白。 許舒擺手道,“我既奉中樞指令到來,就沒有畏難的道理,宋縣,劉丞,二位提人到堂吧。” 宋永鐘面露難色,起身道,“許大人身負上命,勤勞公事,宋某十分感佩。但此案紛擾實在太大,一旦重審,又是一場風波。 實不相瞞,因著此案牽繞,雍城縣中兇案發生率,遠高於兄弟縣市,宋某日夜憂懼。 如果許大人重審此案,恐怕風潮又遲遲不靖。 這樣吧,許大人要的是完成任務,我便提了此二人到堂,令二人寫下和書,再不爭訟如何? 近來,此二人也似意識到縣中百姓對他們觀感不佳,似有和靖之意,再加之大人攜中樞天威,不信壓不服二人。” 許舒擺手,“和書豈能服眾,今日能和,明日可再爭。 宋縣美意,許某心領,但身負公務,不敢懈怠。 宋縣,劉丞,旁事勿論,且喚二人上堂吧。” 許舒加重語氣,一副公事公辦模樣,宋永鍾、劉縣丞雖面露難色,也只能照辦。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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