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4 / 4)

小說:一見傾情 作者:辯論

間,晴美也沒再向我說過什麼。

離開的時候,也只是像平常一樣,揹著雙肩背的書包,默默地站在店的招牌下,說了聲:“再見。”

晴美總是披著長到肩膀的頭髮,上面再綁起兩個小辮子。純純土土的樣子,和那身黑藍色的制服,一起消失在小巷的那一邊。

以後……見不到了吧。

這樣一想,竟然有點悵然。

“荻,你喜歡晴美吧。”

店裡其他的傢伙這樣調笑我。

“怎麼可能。”我失笑了。

又不是才認識。要是會喜歡,早就喜歡上了。

“她走了,你很寂寞吧。”

“哪有這種事。”

“少來了,明明就寫在臉上了。”

被這樣說了,可是我又看不到自己的表情。心裡雖然有點奇妙的異樣,但那可能是出於男性的自尊心吧。

只要是男孩子,就不可能討厭喜歡自己的女性。

理所當然,我也並不討厭晴美。

也就只是這樣吧。

除了來店裡再也看不到她之外,我的生活並沒有更多改變。比較令人頭痛的是,音樂社被迫解散了。

“一直招不到新生,三年級又不能再參加活動。被解散也是早晚的事吧。”

“是啊。再怎麼說,這也是以升學為主的學校嘛。”

號稱是音樂社,但其實只有小貓兩三隻的成員都或多或少地陷入了沮喪的境地。我也覺得有種看不到前途的異樣焦慮。

退出社團的話,就有了更多的空閒時間。對於我這個沒有愛好的無趣傢伙來說,結果只能更長久地泡在店裡。

頂替晴美來工作的新人,是為了購買店裡的昂貴樂器,才來打工的傢伙。因為總是被留下一起看店,兩個人也會交流一些音樂方面的心得。

“我們樂隊,準備要去東京發展!”

志村健二,眼睛閃亮亮地握拳說著。

“那是充滿機會的都市啊。想要正式走那條路,果然必須要去東京啊!”

“啊……真好啊。”

“你也覺得很棒吧。你果然是可以理解的人呢。”

我要說明的是,這裡好像出了某種誤會。

我所說的“真好”,其實是針對於他擁有這種明確目標的羨慕。但是志村似乎以他自己的方式解讀了我說的話,在隔天就向我正式提出了入團邀請。

“我和大家都說了哦。你的吉他彈得很棒,吶,你可以一起加入呀。”

熱情的志村,像全世界為了理想拼搏的人一樣,理所當然地認定他所熱愛的事物,也絕對被大家所熱愛。

簡直就像棒球迷們不能理解世上還有人竟然不愛看棒球比賽是一樣的。

“這個……”

“來嘛,和我們一起先練習看看再說!”

幾乎是被半拉半扯半強迫的。我抱著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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