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4 / 4)

小說:後村的女人們 作者:老山文學

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唐代女子娶夫亦稱“贅婿”,宋以後改“贅婿”為“舍居婿”或“入舍女婿”。這期間隨宋明理學盛行於世,無子人家認為女子無贍養父母之力,於是為女兒招贅,以幫女兒履行贍養父母之責,故招贅亦稱招“養老婿”。元明戲曲、明清小說等,多有述及招贅現象。有些村民認為招贅婚可以是一種選擇,49歲的民說:俺覺得怎麼都行。俺二閨女在北京幹活,今年27了,別人給介紹一個物件,是貴州的。他家住在山溝子裡,閨女跟著他要是去山溝子,又那麼遠,幾年來不了一回,俺也不放心。他倆也不願意去那裡。現在他們在北京幹活,掙的錢俺給存著,給他們在咱這村裡要了一塊宅基地,蓋房結婚。以後在這裡落戶。將來他們有了孩子,放在家裡我給看著,他們在北京再幹幾年活,掙點兒錢,挺好的。

村裡一些沒有兒子的家庭也大都打算採用招贅婚的辦法解決養老問題。37歲的星說:俺家沒小子。俺希望將來給閨女招個女婿。29歲的學這樣說:給女兒招贅,讓他們像一般人一樣結婚。芬說了後村的情況以及她對招贅婚的看法,她是從增加勞力角度看招贅婚的:

咱家這裡沒有招女婿的,別的村有招女婿的,當然是好事,多了個幹活的。36歲的保則是從養老功能角度看招贅婚的,她說:都行,挺好,比老人沒人管強。

另有一些人用抱養兒子的辦法彌補沒有兒子的遺憾。41歲的新因為總是生女兒,不生兒子,就在把兩個女兒送人之後,從外地抱回一個剛出生十幾天的小男孩。

有些女人並不反對抱養兒子和招贅婚,但是認為不容易實現。生是這樣說的:這個法也行,就是不好辦。不見得有合適的小子能抱,現在各家孩子都不多。再說,誰家捨得把自己的小子給別人倒插門啊!別人笑話倒不要緊,自己家捨不得。

村民把抱養和招贅的困難歸咎於計劃生育和戶口制度。38歲的厚說:計劃生育緊,戶口不好上,抱養抱不了,招贅婚招不著。

但是,大多數後村農民還是比較排斥招贅婚的。在村民的心目中,各類婚姻的好壞排序是這樣的:最好是有兒子,娶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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