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解決爭端。
打個比方,甲誣告乙,乙為了名譽和他決鬥,結果死了。
甲就是正義嗎?
但這在早年的西方是一種風氣。
比如在華盛頓去世後的第五年,1804年,美國副總統艾倫伯爾和財政部長漢密爾頓就舉行過決鬥。
副總統在決鬥中殺了對方,然後身敗名裂,三年後還以叛國罪被通緝,也是醉了。
隨著文明的進步,西方最終還是取締了決斗的合法性。
其中法國是在1566年由國王查理九世下令禁止的,法規嚴格表示,決鬥雙方都得死!
英國則在1819年開始禁止這種行為。
然並卵,巨大的慣性讓決鬥依舊存在,單是法國國王下令後的三十年內,巴黎就有上萬人死於此。
直到1900年後,西方依舊還有零星的決鬥存在。
而在“文明”的上海灘,這種方式竟又一次出現在了公眾面前。
發起者,被挑釁的黑暗查理,被邀請物件為吃飽了撐的又惹事的英國副領事德維門。
所有人聽到查理的決鬥宣告後,都不由看向僵在那裡的德維門。
其中一些西方的女士甚至眼冒金星。
但這種神態卻是衝韓查理去的。
沒辦法,她們基因裡自帶的這種對騎士精神的迷戀簡直無可抑制。
查理的決定實在太酷了,如果他真的進行決鬥並獲得勝利的話,她們能把他吃了。
而德維門如果不接受邀請的話。。。渣貨!
可德維門真的懵逼了。
我,英國副領事,和你決鬥?
他身邊的謝苗故意用英文和伊萬說:“老闆真的太欺負人了。”
“是啊,他擁有赤手空拳能把我幹翻的武力,對付這種人還不是小菜一碟?”伊萬毒舌的打量著德維門,故意很噁心人的說:“你害怕了嗎慫貨,那你就去道歉吧,老闆會原諒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