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車赴西北的行程(戰地報告)》,《保衛中國同盟新聞通訊》,第116—126頁。
要成為宋慶齡領導的班子的一員,必須同歷史的主流同呼吸——保盟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有鮮明的原則性和統一戰線的工作方法——如同宋慶齡本人一樣。
保盟的任務,像她經常明白宣示的,不僅僅是人道主義的救濟工作,而是為中國人民的抗戰事業服務。
保盟不接受當時在國外過份流傳的觀點,即:認為對中國的救濟援助應該是一種在中國土地上由外國團體分發的慈善施捨,或者作為施加恩惠或影響的工具。它首創了一種全新的觀念——捐贈者和受惠者之間應該是一種共同反對法西斯敵人的平等關係。
同時,在中國國內,它反對國民黨政府企圖把持同外國救濟團體的聯絡。它認為這個政權不代表中國人民,而只是壓迫人民、讓人民捱餓;這個政權對侵略者的戰鬥不多,對那些正在戰鬥的人進行的干擾卻不少;這個政權在分配資金和物資時對於那些抗日最積極的部隊加以歧視,或者乾脆排斥在外。更壞的是,國民黨官員們經常盜竊救濟物資(甚至分給他們自己部隊的物資也不放過),並在市場上以高價出售,謀取私利。
因此,保盟——它的口號是“幫助中國人民進行自救”——提出,由它自己來擔任分配救濟物資的受託人,保證由它經手的援助一定按真正的需要來進行分配;如果捐贈者指定是給誰的,一定嚴格地按捐贈者的意願辦理。
宋慶齡對錢財方面的事情特別認真。每一筆給保盟的捐贈,不論數額大小,收據上都有她的親筆簽字。卡爾遜寫道,“在她那鷹一般尖銳的目光下,沒有發生過錢被無恥官員吞沒的事情。”①
①愛潑斯坦普《中國未完成的革命》,第141—142頁。宋慶齡的引語見《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