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部分(3 / 4)

小說:大唐第一莊 作者:北方網

留在這裡招呼著。

站在視窗,櫃爺點上了一支菸,心卻沉下來了。

什麼是時間機器,什麼時間與空間的理論,而且在時間差繼續變大的情況下,李元興是否還能夠再回到這裡來,是否還能夠再帶上一些物品。

這一切,櫃爺想不明白,也不理解,這完全超出了櫃爺的知識範疇了。

至於剛才櫃爺說的理論,連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真的可以靠著那邊大唐的發展,然後反過來再救這個時空的世界。

“年輕人,總是需要一個目標的。”櫃爺自嘲的笑了笑,將點燃後一口沒有抽就燃盡的菸頭放在菸灰缸之中。自言自語的說道:“希望兩個娃娃可以糊塗到底,那怕是一個假的念頭,也要支撐著他們繼續走下去才好!”(未完待續。。)

ps: 首先承認,有一個巨大的bug出現了。感謝書友(王文波)。

他的及時提醒,讓我有足夠的時間重寫一個章節,把這個bug圓回來,而且還有了進一步發展的劇情。

感謝所有讀者的支援,有你們支援,才會有我的堅持。

有磚儘管拍,有錯一定改。

再一次感謝大夥。謝謝……

第392節 板車,板車

第二天,三百多名保安守護著周圍,河南省一百多名考古專業大學生在他們的導師帶領下,進入了挖掘現場,坑中正如火如荼的挖著。

王五、亮子、老虎三個人正圍著那微胖的中年人正行著艱苦的談判!

“俺們這麼辛苦,收集了無數的資料,俺興哥和嫂子,還有咱們櫃爺眼圈都黑了,就為了這坑而來,一口價,五五分!”老虎都狠不得撲到那中年人身上,臉貼到只有不到一尺遠的距離,號叫著。

“這個,根據民法,第七十……”

中年官員沒說完,亮子就說道:“根據民法第七十九條,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補充規定有特別的說明,如果當事人為尋找這筆寶藏,付出過相當的時間、資金、人力等,應該給予足夠數額的補貼。”

“你們這幾個小傢伙,是有備而來呀!”中年人笑了。

亮子把公文包一翻:“我們有足夠的帳單,光是給陝西省圖書館付的資料費,就有一百三十萬,然後收集相當寶藏的古董累計七千萬元,我們的拍賣公司是合法的,這都是有賬本可以查對的,而且是上過稅的!”

“哈哈哈!”中年人笑著一亮子的肩膀上拍了一下:“在古城,你們如果找到寶藏,國寶交上去,小東西拍賣了。這一次這樣辦了。我再給你們評一個優秀青年什麼的!”

“還是打電話,請京大來吧!”王五在旁邊嘟囔了一句。

中年人繼續笑著:“犯傻了吧,我要的是政績,不是這些東西,誰挖與我關係不大。博物館長怕你這話,我不怕。不過,多給你們一點,我給你們批一塊兩千畝的地皮,你來過來投資吧,這連片的山呀。丘陵呀。還是不錯的。”

“成!”亮子立即就答應下來了。

談是肯定可以談好的,亮子也知道,挖出的東西一定是國家的,但就是補償款的問題了。

李元興也不可能就守在古城那一片。產業過於單一。並不利於長久的發展。

李元興與櫃爺肩並肩的站在坑中。看著一件件被挖出的東西,李元興說了一句:“事實的結果是,與資料的內容扯不上。數量似乎更加的巨大了。應該是一種巧合,要不再找一個藏寶圖試一試!”

“有必要嗎?”櫃爺反問了一句。

“是呀,沒必要!”李元興也隨口應了一句。

李元興不在乎這些寶藏了,但亮子他們卻在乎。影視公司的人更加的在乎,次日,一張李元興秦王袍服的劇情上了各大報紙的頭版頭條,名稱就是大唐企業再現奇蹟,經過半年來的研究,以一張古羊皮地圖為線索,查閱了無數的資料,經過無數日夜的論證,找到北宋末年一處寶藏……

因為一份作業而成為熱點的李元興,再次被推到了輿論的熱點之上。

幾天後,李元興回到了大唐,帶著陸毛鋒等人來到了藏寶的地方。

“殿下,這是在玩什麼遊戲?”陸毛鋒小聲的問道。

李元興眠著嘴,想了想後說道:“你們繼續玩,拉開人手把這周圍翻一翻,就說發現了王世充的寶藏,自然是什麼也沒有發現。接下來,就開始準備抓人,那些藏匿在暗處的大盜,惡匪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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