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番演說打底,今後執行規章制度時,便是有言在先了。
統計出來的俘虜數量,總共是四千一百名,經過挑選甄別之後,俞國振留下了其中兩千名,這都是些身體較強壯、同時又相對老實的,特別是各種掌握著手藝的人優先。俞國振覺得,流寇中最為兇殘也最難以挽救的,是那些好吃懶做遊手好閒的流氓無產者,而這類人,是很難掌握一門手藝哪怕是種田手藝的。而有一門手藝的人,只要不是遇著天災**,一般都是盼著安穩太平,好能憑藉自己的手藝本領去賺一份好日子。
對於這些俘虜來說,這是他們新生活的開始。
注:好吧,我在這裡直接點一下名,這些吐槽就是給新洋奴社的記者楊明之流的,體‘壇周‘報記者憋尿楊毅之流的,是給不敢為本國利益據理力爭而去迎合白皮洋大人的種族歧視、批判做出重大犧牲的自己運動員的某代表團官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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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九、烽火存遺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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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千餘名俘虜被分為四十組,由俞國振指定的一人為工長,工長下又設五個頭目,分管十人,這樣每一組便是五十一人左右。
俞國振之所以自己指定,而不是由俘虜選出工長頭目,為的就是製造工長頭目與普通俘虜間的對立,工長每天可以不幹活,只要督促統計勞動成果,頭目則負責帶領組織自己小組幹活。
他還採取了“工分”制度,先是讓家衛做示範勞動,以一個家衛每天的勞動量為值,算一個“工分”,每日按工分發放紙券,俘虜每日的伙食標準,完全由其能支付的“工分”來確定。這就保證了即使都是普通俘虜,勤與懶者也待遇不同,這樣就進一步分化了俘虜。
“工分”的另一個作用,是決定每個俘虜何時獲得自由。俞國振明確宣佈,根據這些俘虜們曾經的罪狀,他們將被判處五至十年不等的服苦役——判決者當然是十府巡撫張國維,這點權力張國維還是有的。但這五至十年不等的苦役,並非沒有通融,比如說,被罰五年者,若是能賺得一千五百工分,那便可提前釋放。
這規矩很明確地給俘虜進行了換算,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只要每日能完成一個工分,那麼四年四十天之後,便可以提前十個多月釋放。這就給了那些俘虜們一個更大的希望:只要願吃個三年的苦頭,最多是四年的苦頭,他們便能重獲自由。
當然,重獲自由並不意味著他們就能返回鄉里,事實上到時候,他們只怕就離不開俞國振的體系了。
重建的第一步是清理廢墟,尋找能夠繼續使用的東西。細柳別院被摧毀得極為徹底,那些愚頑的流寇就是如此對待他們所恐懼的東西,而襄安鎮雖然也是一片廢墟,總算還有些木料磚頭之類的。這些清理來的材料,被用來搭建簡易房,供人居住之用。畢竟此時尚是溼冷的寒冬,如何住宿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另外有一個工長帶著人,負責清理河岸,再搭建一個可供船隻停泊卸貨的碼頭。這個對別院的少年來說不是什麼難事,特別是隨著俞國振到過欽州的少年,他們都搭建了不知多少碼頭。
碼頭僅用了半日時間就已經搭好,簡易的龍門吊也已經打下了木樁。完成這個工作之後,船上開始向下卸帳篷,為了野戰和行軍需要,這類物資俞國振總是有不少儲備,正好可以現在使用。
餘仁輕輕踢了一個俘虜一腳:“勿偷懶,偷懶今日可就只能看著別人吃的流口水了!”
那俘虜回過頭來,一雙牛目瞪得老大:“你!”
“如今我是工長,你是小工,你得老實聽我的!”餘仁並不害怕身材高大的對方,因為就在離他不足十丈處,兩位家衛正在監督他們,而且目光一直往著餘仁身上看。若非如此,餘仁也不會這般積極,他總得在這些監督者面前做做樣子。
至於俞國振的公告裡規定的那些獎罰,餘仁心裡是目的地不大起的,他知道里面有的是可鑽的漏洞。
就在這時,他聽到有人喊他:“餘仁,餘仁!”
喊他的是田伯光,這廝一隻胳膊骨折不能用力,但又閒不住,俞國振便打發他來主持重建事宜。
“咦,咦,是田爺,田爺有何吩咐?”餘仁屁顛屁顛地湊上去,一臉媚笑點頭哈腰地道。…;“帶十個人來,把這些牌子立起來。”田伯光指了指正在搭建帳蓬的區域:“就建在那邊營帳前,你們今後每天早晨起來,便要跟著我念一遍。”
“是,是。”餘仁連連應聲,見田伯光一團和氣的模樣,他小心翼翼地又問道:“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