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倒不會,俞濟民說了,雖然兄長所犯之過相當嚴重,他列出了六項罪名,其一是分裂罪,其二是顛覆罪,其三是殺人罪……”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些罪名,任他安插就是!”孫晉冷聲道。
這個態度,讓孫臨聲音又哽咽起來,而陳子龍也只有苦笑。
華夏軍略委員會的五年統一計劃可是一步步來的,其中用了三年時間。制訂了《刑典》、《民典》、《財產法》、《兵役法》、《教育法》等諸部法律。這些法律乃是華夏軍略委員會會集各方人物共同制度,而孫晉的幾項主要罪名,便是來自於這些法律,特別是刑典。
當孫臨去尋俞國振時,俞國振向他展示了各種證據,包括人證的證言、充當物證的書信,還有其餘人的口供。根據這些證據。孫晉在此次龍華會的騷亂中起的作用相當大,而且俞國振自己雖然沒有說,可是證詞中孫晉領龍華會諸人前去掘俞國振祖墳之事。給陳子龍、孫臨震動也是極大。
若只是別人受到傷害,陳子龍覺得還可以說說情,法理不外乎人情嘛。但涉及到俞國振的祖墳,這可就是大忌,放在任何時代,可都是興大獄的案子,俞國振如今抓了兩千餘人至上海,在各地還從快從重判罰了數萬人,原因可能就是這個!
“兄長,你就向濟民認個錯,我也看了口供,你是被裹挾去的。並非真有心去掘俞濟民祖墳,那些傷害搶掠之事,你也曾經勸阻。”孫臨比陳子龍想的更多,他也更瞭解俞國振的各種制度,包括司法制度:“從屬當減罪。而有立功悔過表現亦可減罪,兄長,你就認個錯吧!”…;
“頭可斷,血可流,認錯卻是萬萬不能。克鹹,我們孫家反正有你。你的侄兒侄女,也有你照顧,我很放心。”孫晉橫著心說道。
若是俞國振親自來,他或許會與之妥協,但來的是孫臨——他如何能在自己的弟弟面前展示出自己沒有氣節的一面?既然身前之事顧念不得,那他就只能考慮自己的身後之名了。
“兄長!”
“你休要再說了,再說,我就趕你走!”孫晉厲聲道:“俞濟民他可以得逞一時,但他能保天下諸口麼,能擋得住那如刀史筆麼?”
聽得他說這樣的話,陳子龍的臉上露出尷尬的神情,而孫臨更是驚住了。
過了片刻,陳子龍慢慢掏出幾張報紙,將之推到了孫晉面前。
卻是《南都週末》報,這報紙乃是如今東林的喉舌報紙,因為在舊文人中有相當的影響,所以五年前創刊至今,不但沒有關閉,反倒形成了比較穩固的讀者群體。
孫晉一看這報紙,第一張乃是一個多月前所出,那時他尚有自由,見過這報紙,其封面新聞標題就是“海東獨夫妄顧民意,天下士紳群情洶洶”,批評俞國振處置山東那戚姓鄉紳之事。這張報紙他看過,因此詫異地向陳子龍望了一眼:“我讀過此文,當是侯方域之手筆,不愧是名家之後,復社新秀才子,辭藻激昂……”
“再看,再往下看。”
第二張報仍是《南都週末》,卻是二十五天前的,那一日孫晉等人正被押至上海。這一次標題更為激烈:“蒼天無眼,使義士蒙冤長江;青史有筆,令民賊負罵萬年!”
文章正是針對孫晉等人被押至上海之事,雖然文章中未提俞國振名字,可是那民賊所指是誰,讀報之人必不會誤會。而且在結尾,還極為深情地感慨一番,然後記下了諸“義士”之名。其中,孫晉便列於其上,而且位置極高。
孫晉心中一喜,自己果然名動天下了。
再看下一週,乃是十五天前的《南都週末》,其標題則是“或存疑問,是民亂還是民變”,其內容則不再是一邊倒地為此前的鄉紳暴亂鼓吹了。而且在這文中,提到俞國振時直書其名,倒沒有再暗指,而象孫晉這些參與之人,則被稱之為“不明真相之民”。
孫晉疑或地看了陳子龍一眼,看到陳子龍臉上有慘笑,他心知不妙,又翻到下一張,仍舊是《南都週末》,只不過這是十日之前的了,標題卻是“真相大白,祛邪扶正,華夏軍略委員會當機立斷”,在這文中,俞國振的之名為俞公諱國振字濟民了,而且指斥那場鄉紳之亂乃是亂民為禍。
孫晉心中大痛,他再看下一張,乃是兩日前的,卻是“為華夏之鼎革而歡呼”,所記者乃是俞國振入金陵,朱由崧退位,華夏軍略委員會全面取代南明小朝廷,執掌江南數省之地。在這篇當中,俞國振仍然出現了,但對他的稱呼卻成了“吾儕最敬之統帥、華夏之舵手、億兆黎民所仰慕、萬邦來朝之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