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部分(3 / 4)

小說:文娛救世主 作者:插翅難飛

年輕、也沒啥拿得出手的學歷、資歷,卻能管到肥缺,這一點也不奇怪因為他是一個二代衙內。他的叔父就是集團老闆、市w書記的小舅子。所以他家的地產公司拿地做拆遷、舊城改造就跟玩兒一樣。

華夏的《物權法》,是2006年底擬定成稿、2007年3月的兩…會上才透過、07年10月才正式生效實施的。《物權法》誕生前後,在華夏大地上徵地拆遷的難度可謂是天壤之別。

那些趕在了《物權法》實施後才被舊城改造的城中村土著,骨頭比前輩們硬了起碼百倍,一個個都會引經據典:這個徵地改造的目的是開發商業專案!不是為了造地鐵用於社會公益!《物權法》保護人民的神聖產權!老子有權漫天要價不搬!老子就是要當釘子戶!

所以,也就從07年開始,陸海鷹才覺得“舊城改造拿地”這種事情越來越煩、“刁民”越來越難料理。

而在此之前拿的那些地,壓根就不叫個事兒。

比如沿著河坊街一路向西、直通古城門清波門外這片地,正是他04年就拿下的,不要太輕鬆。

不過那個地方已經靠近城區邊緣,再往南就是西子湖畔的山林景區了。當年實在編不出“改造成現代商業/住宅區”這種徵地藉口,最後就搞了個“保護古建築文物,恢復南宋御街原貌”的理由。

名義上說是要保留那些四合院古建築,但是要由政府經營管理,搞成民俗旅遊景區,不能再讓平民居住。

至於被遷走的平民,陸海鷹自問廣廈集團也給足了最優厚的條件到三里亭郊區的農科院附近,搞一批新的小區,按照一比四的面積補償給拆遷戶。

用西子湖畔一平米的破舊大雜院,就能換四平米的嶄新電梯房,**怎麼也該感恩戴德吧?

因為是04年,拆遷工作很順利,當時完全沒有人敢鬧事兒。三里亭的新公寓投放給拆遷戶們入住之後,陸海鷹也就大手大腳地開始“仿古街區恢復”的開發工作了,不出兩年,又能為錢塘增添一道招牌旅遊景觀,當真是“功德無量”。

然而,“保護古蹟”的施工進行到05年底的時候,陸老闆終於露出了本色。

市政規劃局又出了一份考證檔案,證明“南宋御街古蹟保護區範圍,經考證只應當包含河坊街,沿河坊街西端、自吳山繼續往西部分街區,經補充考證均成於清代,並無文物保護價值”。

然後,這塊一年半前徵來的地,有大約一半多都可以用於重新規劃。

開發單位補繳變更土地用途的差額補償金,就可以開發住宅和商業建築了。

至於重新還給已經接受了異地置換補償的“釘子戶”,那當然是不可能的。

可惜,世上就是有那麼一群“不知死的刁民”訊息特別靈通,明明都已經接受了異地置換的新房子,在見到舊宅被夷為平地重新打樁另起高樓之後,跑回來鬧事。

這夥“釘子戶”還特地請了律師,拿著當初《拆遷補償協議》上白紙黑字的“本次徵地目的為保護有文物價值的古建築”這個條款,控訴開發商“擅自變更拆遷用地用途”,表示己方有權要求解除補償協議、原拆原遷回來居住。

知道這夥拆遷戶鬧事兒的訊息後,陸海鷹的第一反應就是忍不住啐罵了一句:“馬勒戈壁的!這幫不知死的刁民!四平方換一平方都喂不飽的狼!看來不搞死幾個它們是不知道錢塘城姓王了!”

罵歸罵,他也不至於真的把事情鬧大,去“搞死幾個”。只能是一邊調查,一邊分化瓦解。

然而,就在那時,幾個顧誠當年祖宅附近的鄰居,挖空心思把顧誠的聯絡方式翻了出來從98年背井離鄉開始,顧誠就已經不在那兒住了,到2000年回國創業,全家搬走之後,哪怕是顧誠的祖母和姑姑,都已經不和那些本來就沒什麼交情的鄰居來往了。

電話不可能直接打到顧誠這裡,只能是打到了顧誠的某個秘書那裡。秘書一開始搞不明白狀況,不得不找潘潔穎確認了一下這些陳年舊事兒,最後還是潘潔穎在飯桌上隨口跟顧誠提起那是06年年初的事情。

顧誠聽了表姐的轉述時,態度是這樣的:“我不想管這種事情,不就是拆個遷麼。按照目前的市場價,置換的地方四平米的價錢,也不比西湖邊一平米低了吧。何必把事情鬧大,搞得社會公眾以為我們誠品控股的人也在乎炒房呢。我們是公眾人物,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對社會預期的影響。”

顧誠不希望因為“連顧誠也斤斤計較房價”,而給世人留下恐慌性炒房的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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