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部分(3 / 4)

小說:文娛救世主 作者:插翅難飛

像黑熊對大師兄拍桌子:“你特麼說誰?”

結果卻換來大師兄一手橡皮擦一手修正液,很誠懇地道歉:“誒?莫誤會,我麼有針對誰。我是說在座的各位統統都是……”

而且那份檔案也不算“故意”公開散佈。法理上那只是一個米國參眾兩院的決策諮詢檔案,大致上相當於國內某些“內參”,給參議員眾議員們閒著沒事看看。

只是米國人比較傲慢,對此不作保密處理,所以外界也都查得到。但米國的外交部門(國務卿)從來沒有在外事活動中公開宣告引用報告裡的東西譴責其他國家(雙邊談判中是有用到的)。

而大多數國人並不知道,其實華夏國內早在1999年,就已經開始針對米國人這種對全世界指手畫腳的做派進行針鋒相對,定期出臺《米國人…權記錄》(當然比米國人還是晚了30年,米國人從1969年開始就對全世界國家的人權狀況指手畫腳了),

最初是兩三年出一次,03年之後漸漸變成每年都推出。大約每年在9月份推出,也有可能酌情增減。

只不過,這份檔案也只是華夏“議會”的內部參考檔案,早年還定了“機密”,不外發,後來雖然保密級別降低,卻也不會主動宣傳。一直到後來齊樞機上臺,華米關係漸漸對等強硬之後,才開始出現國內媒體大肆將此報告進行報道的事兒,以至於很多吃瓜群眾還以為這種檔案報告是2010年代兔們才開始做的。

實際上十幾年前就有了,只是低調,“悄悄的進村,放槍的不要”。

不過,這一切曾經是怎麼樣的、“國際慣例”只談哪些點,都沒有關係了。

既然顧誠來了,就要往報告里加料。

……

zn海,zg閣。顧誠跟李次相陳情了一些經濟投資的建議之後,次相留下一個辦公廳姓王的副主任,跟顧誠聊剩下的事情這種事兒,當然不可能直接跟次相談,那樣的話萬一第一次沒說服,就徹底崩了。

顧誠這邊也帶了幫手,是他這些年來得力的法務顧問,天策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費雯清。蘋果那邊的案子,她全程盯著進度,各方傾向和意見都非常清楚。

費雯清代表顧誠陳述了意見,辦公廳的王主任聞言大吃一驚:

“你們希望在今年的《米國人…權記錄》當中,把米國基本消費者自由的分析議題,加入到‘選民自由’這塊裡面做文章?”

“是的,我只是建議具體的法理依據,王主任可以慢慢看這份材料。”費雯清拿出一份材料,在一旁幫腔。

最近幾年,國家每次釋出《米國人…權記錄》的責任單位,都是國w院新聞辦公室。但是新聞辦只是一個對外發聲的執行機構,這事兒的具體決策還是其上級主管單位國w院辦公廳決定的。基本上辦公廳形成意見之後上報,內閣大佬是不會更改的。

所以王主任作為經辦過好幾年的老手,自然知道這些年來國家對米國那邊的抨擊主要停留在什麼層面:

第一個是抨擊米國不禁槍,犯罪率高發。

其次是警察濫用暴力執法,“未到審判環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槍殺/傷害嫌疑人”的比例遠遠比華夏還高好多倍。

再後面是不痛不癢例行公事的“米國階級貧富分化、種族主義”不過這兩點隨著後來奧黑馬上臺後強烈追求政治正確、白人被壓得喘不過來、lgbt平權等消弭得沒什麼號召力了。而貧富分化問題隨著華夏本國的房價狂漲,也成了“五十步笑百步”、“烏鴉笑豬黑”。

最後,就是抨擊米國政治的“賄選”,金錢政治/錢權交易,資本引導輿論導致的歪曲民意等等。

一般來說,一二五是常用的,三四即將失效。

而根據上意,最願意看到的情況是第五點被放大了噴也就是宣揚米國人所謂的“選民的自由意志”是假的,其實是跟20世紀福克斯的大佬默多克宣揚的那樣:米國人民當然有言論自由,他們當然有權知道他們想知道的東西,前提是在我允許他們知道的選項裡面選擇。

顧誠現在的切入點,王主任一眼就可以看出,他是想夾帶私貨,幫著噴蘋果公司。

然而如果顧誠設想的那個上綱上線真能聯絡得起來,倒是跟國家利益挺一致的了。

王主任不是法學專家,他把費雯清提供的材料反覆掃了幾遍,有些不明所以,決定還是直接問,然後再找國w院的相關專家智庫印證。

“費女士還是把這個背後的法理邏輯說清楚一點,我才好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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