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裁來了,Google 的公關總監來了,雙方的律師來了,大家神情肅穆,而我也在安靜地等待著宣判。攝影記者一直舉著照相機,生怕漏過當事人每一個細微的表情。一片緊張而躁動不安的情緒瀰漫在空氣當中。
最終的判決終於宣佈了:法庭支援了 Google的所有要求!.
按照Google 提出的自我限制條約,李開復在下次開庭前不能做搜尋、語音、語言技術方面的工作,但可以立刻為Google 開始工作,負責Google 中國的建立,並啟動招聘工作。另外,李開復負責Google公司的政府關係、公關關係、選址等要求也全部予以支援。判決書裡寫道,“李開復可以提供給Google任何技術或商業建議,只要不談到微軟的機密”。
這樣的判決等於全面否定了微軟對法庭提出的要求。因為微軟的要求是:不允許李開復在Google開創中國公司,包括招聘、政府關係、公共關係、選址等工作,也不允許在中國工作。在訴狀裡明確表明,“微軟與李博士的協定不允許李博士使用他個人的公眾形象或個人的關係。”
另外,微軟提出我不可以參與Google 在中國的運營也被駁回。在訴狀裡,法官表示:“在微軟期間,李博士在中國的工作不能夠被列入競業協議的約束條款。”另外,微軟不可以將李開復在2000 年8 月之前在中國的工作納人競業協議內容,因為該協議早已在2000 年過期。
至於雙方爭論的焦點:2000 年8 月之後的競業協議是否合法?是否微軟在簽約前提供了補償給我?是否應該約束我在搜尋方面的工作?法院表示將在
隨後的一月份作出判決。
關於語音、自然語言處理、搜尋等領域的細分,也將等到4 個月後再作判決。當然,我出庭前已經答應不接觸這幾個領域,另外因為先期會忙於Google 中國的設立,暫時也沒有時間和需要接觸這方面的事情。“我們贏了第一回合!”約翰高興地攬住我的肩膀,“我們所有的訴訟請求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