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改變大漢朝的大事件發生了。
德武帝與內閣決定,為了提高大漢國力,減輕人民的負擔,進行三項改革:其一,士紳一體納糧一體當差,所有計程車紳都一律有義務的服勞役和納捐稅款,取消以往的特權;其二就是火耗歸公,所謂的火耗是一種附加費。各州縣政府藉口民間繳的稅賦零碎銀兩多,要化零為整,才方便上解。因為煉銀有損耗,所以要加徵火耗費。實徵時加徵了20%…30%(實際損耗1%…2%)。這部分收入一直成為供應地方經費開支尤其是彌補官俸不足的重要來源。地方官吏徵收的積極性非常高,老百姓不堪重負,怨恨極大。此次下令火耗提解歸公,即全部上繳中央,以增加國庫的庫銀;其三就是攤丁入畝,攤丁入畝便是調整農民與政府的賦稅關係,以土地為徵稅標準,廢除人丁標準,這就是的農民與政府的依附關係更加鬆弛,農民的自由度增大了,有利於農業的發展。
此三項的改革引起了相當大的凡響,所有有名望計程車紳聯名上奏,去反對新政;各地官員也拿著所謂的“萬言書”,去阻止新政的實行;朝廳大臣也是一樣,不說一句話,只是將個地的奏章完好無少、只多不少的遞給皇上,對新政沒有說過一句話,當然也沒有對下面說一句新政好。德武帝自然知道他們是消極抵抗。一時之間,德武帝面臨四面八方的壓力,無論是皇親國戚,還是朝廷大臣以及平民老百姓。為什麼連老百姓也反對呢,這是因為他們以前面臨的科捐雜稅已經很多了,由於不瞭解新政的內容,深怕新政的施行加重他們的反對,所以對新政也抵抗。
皇宮,御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