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批金銀珠寶,全部作為他的戰利品,用來犒賞了他屬下的將士。
要知道以往荊州軍作戰,所獲戰利品皆是在戰後根據戰功進行分配,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其分毫。而且楊誠之前也曾說過,此次所獲的錢財,都得先行充公,以作安置降卒之用。是以雖然這批物資在楊開他們手裡保管了整整一天,卻沒動過一點。若按荊州軍中的紀律,唐道正此舉已經可以讓他立即罷職待罰了。但唐道正卻並非荊州軍的人,諮事營當然就無法處理了。
聽到這件事,楊誠也頓覺頭痛。雖然天下兵馬都要受楊誠節制,但事實上卻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京畿軍隊向來覺得比其他部隊高出一等,即使是在長安數年的劉虎,也並不能完全壓制住他們。雖然因此戰讓他在京畿軍隊中有了一定的威望,但還遠不比荊州諸營。對於京畿的將領,自己獎賞他們倒好辦,但處罰卻不是那麼容易地了。
事實上荊州軍紀律嚴明,對於戰利品的分配有著嚴格地規定,將士們也都自覺的遵守。但是其他絕大多數的部隊,卻並沒有達到這樣的境界,否則就不會有鄭志愉以掠劫犒賞士兵之舉了。戰場所獲皆屬自己,似乎是天公地道的,而由將領完全支配所獲戰利品,也幾乎是預設的規則,這一點楊誠當然清楚。
但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