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3 / 4)

小說:平淡生活 作者:

“她希望躲過這一劫,她不想去蹲監獄,哪怕法院定了她的罪,但只要能判她緩刑就可以。她的條件是,你父親後來答應給她三百萬元,她可以讓掉一百萬。還有那個孩子,她願意完全遵從你的意思。你要也行,你不要,就由她自己撫養也行。總之一切由你。”

凌信誠與姜帆在公寓中的這番對話,按凌信誠所述,大意如此。

那個清晨兩人之間並未答成任何協議,但凌信城很快回家見了父親。他和父親商量的結果,是雙方讓步妥協。父親答應花錢託人,讓仇慧敏儘量避免牢獄之苦,而凌信誠也答應父親,收下那個橫生出來的孩子。

凌信城當天晚上找我,向我訴說此事。他希望我能替他去找找優優,向她解釋這事的原委。這事似乎像一支發酵劑,催著他把一切秘密攤開,催著他迫切希望表明心跡。在他看來,這個傳情達意的月老的角色,非我莫屬,因為我是優優與他都能相信之人。

在這間狹小的雪茄吧裡,我們誰也沒有噴雲吐霧,只各要了兩杯濃濃的咖啡,品嚐著戀與失戀的苦味。按照凌信誠的分析,他父親應允救人也是因為那個孩子,這個孩子也許是凌家後繼有人的最後機會。因為這事出來後父親母親又去問過醫生,醫生的說法近於危言聳聽,他說以凌信誠心臟現在的狀況,要想活命應將兩性生活基本禁止,否則一旦出事後果不可控制。既然現在兒子已有兒子,千秋萬代的任務已經完成,即便兒子先於父母而去,還有孫子可以承傳家業。所以這個孩子事關重大,父母一再曉以家族大義,說服凌信誠認下這門血親。

凌信誠向我表示,他之所以最終同意認下孩子,並非屈從於父母傳宗接代的觀念,而是意識到一個男人應負的責任,這孩子如果真是他的骨血,他就不應推卸父親的義務。同時認下孩子也是為了正視他過去的經歷,儘管他和仇慧敏的舊情已了,但無論如何,他不忍看著她成為一個披枷戴鐐的罪人。

那天聽罷凌信誠的傾訴之後,我決定接受他的委託。因為我被一種久已相違的真誠所感,不忍讓這位天真的少年失望。儘管我知道在優優心裡,還深深地藏著一個周月。但周月最終只能是她的一個幻想,凌信誠才有可能成為生活的現實。凌信誠雖然體弱多病,但從優優對周月的感情分析,她所重視的並非男人的肉體,並非具體的性愛,而是一種情感的寄託和精神的歸宿。而且對優優眼下的現實來說,做凌家的兒媳絕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但我深知做這樣一個月老將要面臨的困難,困難的焦點還是那個孩子。讓優優接受一個病弱的甚至喪失男性功能的青年做她的丈夫也許還算容易,但讓她以自己青春蓬勃的年紀,去撫養一個別人的孩子,她能否欣然接受似乎難以估計。

可我還是知難而進地接受了這個委託,第二天晚上吃過晚飯,我就給優優打了電話。我把電話打到那間小旅館裡,旅館的人找來一位據說是優優親戚的男子,從那人的口氣上我判斷他應是優優的姐夫無疑。他告訴我優優下班後沒有回來,據優優的一個朋友說今天晚上優優要帶他們去見她的老闆,問我有何要事需要轉告。我說那就不麻煩了,我可以打電話到她老闆那裡。掛了這個電話我直接撥了凌信誠的手機,告訴他優優大概去他家了,問他此時是否在家。

凌信誠並不在家,而是正在回家的路上。他黃昏時去了仇慧敏舅舅那家制藥廠的北京辦事處,在那裡見到了他的兒子。他抱起這孩子的時候孩子哭了,自此一路上始終啼哭不已。我在與他通電話時也聽到了那個直直的哭聲,那哭聲有點像電話裡那種脈衝般的噪音,忽響忽停讓我們的談話無法進行。

我不得不結束通話,我說那我也去你家吧,如果見到優優我就先約她出來談談。凌信誠說他已經快到家了,讓我快來。

我想,恐怕優優在我到達之前,就會見到凌信誠父子。作為一個女人,她在本性上應當喜歡孩子,她也許會把孩子從凌信誠的手中接下,倍加愛憐地抱在自己懷裡。她曾經對大姐腹中的寶寶,寄予那樣熱情的期待,她為了那個寶寶,不惜將自己最最值得留念的那筆金錢寄回仙泉。這些令人感動的情節,已在我的小說中被一再渲染,這些情節說明她對孩子充滿愛心。在這樣善意推斷的同時,我又有些本能的保留,多年的人生經驗又自然帶動我向相反的方向思索,優優對大姐那個胎死腹中的寶寶固然充滿愛心,但這愛心的投射卻是指向自己的骨血。‘如果她真對凌信誠心有所屬,照理就不會喜愛他和別人的孩子,這也同樣屬於人之常情。如果她真的從凌信誠手中接過這個孩子,如果她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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