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鬧!
沒錯,優優越大越鬧,這很不配她的外貌。不論在學校還是放學回家,常常有人能看見優優兩手握拳,比比劃劃地揮舞著,嘴裡還能振振有詞地講出什麼刺拳勾拳組合拳之類的名詞……那都是從拳擊館現聽現賣來的。常常有人戲問:優優你是男的女的?優優馬上瞪眼:女的怎麼啦,拳王阿里的女兒就是打拳的!人家說:你老爸是阿里麼?優優就罵:滾,別提我老爸,再提我捶你!沒爹沒孃的孩子都忌諱別人提她父母,父母是啥模樣,優優也說不清楚。
沒人知道這女孩為什麼變成這樣了,人們只看見優優每天放了學,總是先到體校去。開始優優還要編出些理由來,比如忘帶鑰匙之類的。日久天長大家也都習慣了,沒人發覺哪裡可疑,因為誰都知道,優優的大姐在拳擊館裡上班,優優是找她大姐來的。
後來優優長大了,她真的上了中專,真的學了財會。長大後優優才漸漸明白,這就是她的初戀,這就是她的愛情,這就是她人生第一次,對一個異性的模仿追求。所有人,老師和同學,親人和朋友,都漸漸習慣了她的豪爽性格,習慣了她的大大咧咧,習慣了她像個男孩那樣爭強好鬥,但沒人有幸看到她的內心。在她尚未發育完整的大腦的深處,迷戀著她的一個幻想,在這個幻想當中,她愛上了一個對她的痴情迷戀,始終渾然不知的少年。
2
優優每天下課以後,都到拳擊館去,在那裡一直呆到大姐下班。大姐幹活時優優就坐在牆邊的長凳,靜靜地看著運動員們擊打沙袋和皮球,聽著老教練大聲地吆喝訓罵,和拳手們氣喘吁吁地吶喊。她從他們彼此的稱呼中知道,那個酷似韓國歌星的男孩名叫周月。她開始以為是卓越的越,後來知道是月亮的月。月亮的月聽上去雖然有些陰柔冰冷,但按優優的感覺,卻比卓越美好動聽。月亮的清高和純潔,很配周月那張面孔。
她始終沒和周月說話,有幾次周月走過她的身邊,有幾次就在她身邊不遠穿衣換鞋,有幾次他迎面而來,擦肩而過……甚至,有幾次他們目光相遇,但誰也沒有主動開口。拳擊館來來往往的雜人很多,沒人特別留意角落裡這個不言不語的女孩。
這樣的暗戀持續了很久,終於在某年的秋天戛然結束。因為在那年秋天到來之際,優優的生活發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她的大姐,從小養她,與她相依為命的大姐,要結婚了。
優優的大姐那一年剛剛二十一歲,優優沒想到她這麼年輕就急著結婚。一天晚上她和大姐洗完臉正要上床睡覺,大姐突然對她說了這個決定。
優優記得,她當時聽完就傷心地哭起來了。因為大姐是她惟一的親人,雖說她和阿菊的交情也相當不錯,雖說她更多的時間是跟阿菊一起廝混,但那感覺是不一樣的。大姐就是優優的家,就是優優的家長,是姐姐,也是母親。
大姐也哭了。
雖然屋裡的燈光很暗,雖然大姐的眼淚是悄悄流的,但優優馬上看見了,於是她哭得更加難過。她意識到這是她幸福生活的最後一個夜晚,似乎明天一早,太陽昇起之後,大姐就要被那個名叫錢志富的男人領走,這個家也就永遠不復存在。
其實後來的情況完全不同。姐姐結婚後依然對她很好,姐夫錢志富搬進她家,實際上改善了這個家庭經濟上的窘迫。他那時放棄了自己的菜攤,接管了巷口的白天鵝飯店。當時阿菊的父親喝酒中風患了偏癱,阿菊家的生活頓生鉅變。阿菊的母親沒有能力代替丈夫張羅生意,阿菊面臨畢業考試,既沒法照顧父親,也沒法照顧餐館。於是,錢志富,也就是優優的姐夫,用自己這些年的兩萬元積蓄,盤下了這間只不過三十米見方的餐館。
餐館改換門庭,裝飾一新,更名為志富火鍋店。錢志富當了老闆,大姐辭了體校的工作,當了老闆娘。錢志富自己打理店面上的迎來送往,和地方上各種關係的應酬交際,另外請來師傅主理後廚庖俎。而優優的大姐則負責採買和收賬,也幫著師傅打打下手,體校的那份臨時工自然是不能幹了。
大姐的辭職,對優優來說,是一個關係重大的變故。她突然不能像往常一樣,天天下課後去拳擊館了。因為大姐已經不在那裡,她再跑過去已無正當理由。
在大姐辭工的前一天下午,優優最後一次跑到拳擊館去。她像往常一樣在牆邊坐著,看著周月和一個比他壯實的小夥在臺上對打,聽著臺上裁判和臺下教練不時發出的吆喝……她已經聽慣了這種吆喝,平時無動於衷,而即將分別的一刻,聽來竟格外不捨。她按照事前想好的計劃,把周月放在長凳上的一件印著仙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