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2 / 4)

小說:老舍自傳 作者:套牢

偉大,覺得打老婆的人們滿該下獄。

中秋節前來了個老道,不要米,不要錢,只問有小孩沒有?看見了小胖子,老道高了興,說十四那天早晨須給小胖子左腕上系一根紅線。備清水一碗,燒高香三炷,必能消災除難。右鄰家的老太太也出來看,老道問她有小孩沒有,她慘淡的搖了搖頭。到了十四那天,倒是這位老太太的提醒,小胖子的左腕上才拴了一圈紅線。小孩子征服了老道與鄰家老太太。一看胖手腕的紅線,我覺得比寫完一本偉大的作品還驕傲,於是上街買了兩尊兔子王,感到老道,紅線,兔子王,都有絕大的意義!

四、《駱駝祥子》

在寫《駱駝祥子》以前,我總是以教書為正職,寫作為副業,從《老張的哲學》起到《牛天賜傳》止,一直是如此。這就是說,在學校開課的時候,我便專心教書,等到學校放寒暑假,我才從事寫作。我不甚滿意這個辦法。因為它使我既不能專心一志的寫作,而又終年無一日休息,有損於健康。為了一家子的生活,我不敢獨斷獨行的丟掉了月間可靠的收入,可是我的心裡一時一刻也沒忘掉嘗一嘗職業寫家的滋味。

事有湊巧,在“山大”教過兩年書之後,學校鬧了風潮,我便隨著許多位同事辭了職。這回,我既不想到上海去看看風向,也沒同任何人商議,便決定在青島住下去,專憑寫作的收入過日子。這是“七七”抗戰的前一年。《駱駝祥子》是我作職業寫家的第一炮。這一炮要放響了,我就可以放膽的作下去,每年預計著可以寫出兩部長篇小說來。不幸這一炮若是不過火,我便只好再去教書,也許因為掃興而完全放棄了寫作。所以我說,這本書和我的寫作生活有很重要的關係。

記得是在一九三六年春天吧,“山大”的一位朋友跟我閒談,隨便的談到他在北平時曾用過一個車伕。這個車伕自己買了車,又賣掉,如此三起三落,到末了還是受窮。聽了這幾句簡單的敘述,我當時就說:“這頗可以寫一篇小說。”緊跟著,朋友又說:有一個車伕被軍隊抓了去,哪知道,轉禍為福,他乘著軍隊移動之際,偷偷的牽回三匹駱駝回來。

這兩個車伕都姓什麼?哪裡的人?我都沒問過。我只記住了車伕與駱駝。這便是駱駝祥子的故事的核心。

從春到夏,我心裡老在盤算,怎樣把那一點簡單的故事擴大,成為一篇十多萬字的小說。我入了迷似的去搜集材料,把祥子的生活與相貌變換過不知多少次——材料變了,人也就隨著變。

不管用得著與否?我首先向齊鐵恨先生打聽駱駝的生活習慣。齊先生生長在北平的西山,山下有許多家養駱駝的。得到他的回信,我看出來,我須以車伕為主,駱駝不過是一點陪襯,因為假若以駱駝為主,恐怕我就須到“口外”去一趟,看看草原與駱駝的情景了。若以車伕為主呢,我就無須到口外去,而隨時隨處可以觀察。這樣,我便把駱駝與祥子結合到一處,而駱駝只負引出祥子的責任。

怎麼寫祥子呢?我先細想車伕有多少種,好給他一個確定的地位。把他的地位確定了,我便可以把其餘的各種車伕順手兒敘述出來;以他為主,以他們為賓,既有中心人物,又有他的社會環境,他就可以活起來了。換言之,我的眼一時一刻也不離開祥子;寫別的人正可以烘托他。

車伕們而外,我又去想,祥子應該租賃哪一車主的車,和拉過什麼樣的人。這樣,我便把他的車伕社會擴大了,而把比他的地位高的人也能介紹進來。可是,這些比他高的人物,也還是因祥子而存在故事裡,我決定不許任何人奪去祥子的主角地位。

有了人,事情是不難想到的。人既以祥子為主,事情當然也以拉車為主。只要我教一切的人都和車發生關係,我便能把祥子拴住,像把小羊拴在草地上的柳樹下那樣。

可是,人與人,事與事,雖以車為聯絡,我還感覺著不易寫出車伕的全部生活來。於是,我還再去想:颳風天,車伕怎樣?下雨天,車伕怎樣?假若我能把這些細瑣的遭遇寫出來,Qī。shū。ωǎng。我的主角便必定能成為一個最真確的人,不但吃的苦,喝的苦,連一陣風,一場雨,也給他的神經以無情的苦刑。

由這裡,我又想到,一個車伕也應當和別人一樣的有那些吃喝而外的問題。他也必定有志願,有性慾,有家庭和兒女。對這些問題,他怎樣解決呢?他是否能解決呢?這樣一想,我所聽來的簡單的故事便馬上變成了一個社會那麼大。我所要觀察的不僅是車伕的一點點的浮現在衣冠上的、表現在言語與姿態上的那些小事情了,而是要由車伕的內心狀態觀察到地獄究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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