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有沒有哪位能夠提出:究竟這些死者他們的『相同點』在哪兒呢?換言之,為什麼兇嫌要殺害這些死者?動機在哪裡?”
大夥面面相覷,彼此開始小聲討論,有些人反覆看著照片,有些人和同事聊著當時偵察的重點,討論了約十多分鐘,有人舉手發問:
“李督察,會不會是情殺或仇殺?這次的何逸蘭不是人際關係十分複雜,有可能因為感情出軌而遭到殺害?”
“這種連續殺人案有沒有可能是因為上一代的恩怨?甚至是因為他們的父母而惹殺機?”
大家議論紛紛,什麼莫名其妙的答案都冒出來了:“會不會是外星人殺的?”“他們有可能是中共派來的臥底,被情治單位給幹掉了?”“日本軍閥亡靈做祟?專取人頭?”聽見這些答案,李秉強只是閉著眼,坐在位子上一個勁的搖頭,而每一個天方夜譚的答案,都讓在場的高階員警笑的東倒西歪,最後有個人怪腔怪調的大喊著:
“這些死者的生前照片看起來身材都很棒啊…搞不好是因為身材太好被人妒嫉,把他們的身體帶走也說不定,戀屍癖嘛!”
這句話說出來,更引起大家的鬨堂大笑,不過李秉強卻迅速的拿起麥克風,站了起來,眼睛直盯著我的方向,冷笑的說:
“好小子!我就在等這句話!”
所有的人都猛力轉身,把眼光往我這兒看…因為剛剛那句怪腔怪調的“吐糟”,正是我的『傑作』!
事到如今,木以成舟,我也只好訕訕的笑了笑,向前方所有的高階主管們揮手致意,有人認識我的,忍不住強別笑意,有人不知道我的,也紛紛詢問身邊的人:“這個頭髮亂的像鳥窩的傻高個是哪個單位的?”
不過,李秉強並沒有揭穿我的真實身份,他清了清喉嚨,順著我剛剛胡謅出來的論點,做出一個更接近兇嫌身分的“雛型”:
“沒錯,這也是我把所有現場資料蒐集後,所發現死者們唯一的共通點:不論男女,也不分他們長的美醜,這些死者都是…身材十分皎好、健美之人,因此兇嫌很有可能是要蒐集這些死者的身體,而且他能透過衣服,清楚的『透視』死者的身材(說到這兒,所有人掩嘴偷笑),表示該人對於人體相當有研究,極有可能是人體畫家、雕塑師,甚至健身教練、游泳教練或服裝設計師。”
“其次;”李秉強看了看現場反應,大夥對他這個推論都不禁點頭如搗蒜後,他又繼續說出他的分析:“如果要蒐集屍體,該兇嫌應該沒有家人同住,或者是與家人分居,而居住地點應該是在頂樓,或者是地下室,比較有大的空間去存放屍體。而且搬運屍體必須大費周張,因此所居之地應該是居住者較少之近郊。若以死者多集中在臺北市看來,兇嫌很可能藏匿在北投、淡水、石碇、深坑、新莊等交通便利,住戶較為分散之地。”
這樣的論點,其實已經將兇嫌的身份、住處都已經做了個明顯的區分。我嘴巴上不說,但我已經打從心底裡面,深深為這位“機車”督察那犀利明快、觀察入微的剖析推理而折服。試想,在承接這件案子後,他手頭上只有一些現場照片,死者身份,證人說詞,警方筆錄等間接物證,他卻能如臨現場,如數家珍的把兇嫌的大概給說出來,這份抽絲剝繭的觀察能耐,國內還沒有幾個單位、專家能夠做的到的。
當然,這些論點也過於武斷,現場有些警員不服氣,便提出反駁的問題:
“那…李督察,為什麼他會殺了五個人之後就收手,隔了一年又再度出現?為什麼女的要殺,男的也要殺?這和國外的連續殺人狂不太類似…”
“是啊…如果要毀屍滅跡,幹嘛還要把頭送回每個死者的家裡?這不是一種奇怪的作法嗎?找個地方埋了,或者是隨意丟棄,都比把頭送回家中來的安全隱密,這樣做,不就有可能被死者的鄰居、朋友發現兇嫌的行蹤?”
“李督察,如果兇嫌要蒐集身體,他的用途為何?又拿來做什麼用哩?又要如何儲存不會腐爛哩?”
李秉強仔細聽著每個問題,然後不時的將這些問題記下,沉思了一會兒,他開始一一回覆:
“兇嫌將死者頭顱送回死者住處,我個人的看法是,這很像是一種宗教行為,就好像中國人所謂的『死後歸鄉』的作法,所以我在這兒大膽的假設:這個人一定是個宗教迷,並且長期閱讀一些宗教書籍,甚至有可能在他的計程車上,就放有不少佛像或者是其他神佛之雕像、信條或咒語。”
“至於為什麼要蒐集身體,我也不清楚。相信各位都有看過最近的一部片叫:『人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