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生疏,難道當時阿志身上也殘存了這種屍肉氣味?
朝歌越想越不對,要知道,之所以自己身上還殘存著屍肉氣味,那是因為屍體已經開始腐爛,氣味濃重強烈,而且他在地下室停留的時間不短,所以氣味才殘留在衣褲上,久久不去。
可是昨天那具女屍則是剛剛剖開,一是氣味沒這麼濃烈,二是地下室阿志與史潛只是極短時間的廝鬥,然後就迅速離開了。
況且阿志從辦公區聽老歌金曲到帶朝歌去取藥布,中間又過了那麼長時間,即便帶出一點屍肉味,也早該散的乾乾淨淨了,巨犬又怎麼可能那樣親匿的聞著阿志流口水呢?
那只有一種可能,阿志在與朝歌碰面前不久,一定與剖開的女屍,近距離接觸了相當長一段時間。
換一個說法,也就是很有可能,女屍就是阿志親手剖開的。
再聯想一下史潛臨死時那種歹毒的陰笑,還有這狗的古怪喜好,朝歌一下子全明白了。
瞬間,他感覺自己的心臟彷彿被一隻大手緊緊捏住。
朝歌急了,他再急的時候也都是快步而已,可現在他開步跑了,他要以最快的時間趕回車庫,晚了就怕出了天大的不測。
朝歌第一腳踏進車庫的時候很安靜,所有人都擠在一起,倒在地上睡著了。
他試圖弄醒梁庫,但怎麼推都不醒,再去推了最輕的房東老太,仍是不見反應。
他知道已經發生了不測,正準備動手去碰阿志的時候,忽然聽到兩聲咯咯怪笑,一直裝睡的阿志坐了起來,手中拿著那把朝歌臨去時交給梁庫的手槍。
朝歌不懂所有人怎麼了,身體沒傷口卻昏睡不醒。
阿志陰笑著:“不用擔心,他們只是吃了稍稍過量的安眠藥。”
“安眠藥?”朝歌有點不解。
“沒錯!就是安眠藥!”
阿志得意的說:“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一時從哪裡來了那麼多安眠藥?”
朝歌正是這樣想。
阿志表情忽然一黯。
“你知道我為什麼這麼瘦嗎?比二十年前的我,足足瘦了三十公斤,知道是為什麼嗎?因為自從開始追蹤史潛,我就逐漸患了失眠症,每次入睡都要依靠安眠藥,由於長期服用產生的抗藥性,藥量越來越大,但睡眠卻越來越少,所以我就成了現在這副模樣。”
“咯咯。”阿志忽然又笑了。
“不過這麼多的催眠藥素在我體內也有個好處,那就是讓我在這位老太太用的什麼夢什麼丹下,可以順利矇混過關,而且還博得了你們的信任,咯咯。”
朝歌心內猛揪了一下,千算萬算,卻漏了這麼重要一關。
最初在得知阿志是假冒館長的時候,朝歌就曾閃過疑念,既然是假冒的史館長,怎麼會在房東老太那麼厲害的遣夢丹催眠之下,還能說謊呢?
全是因為他一直以來,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地下室的那具女屍上,才造成如此致命的疏忽。
阿志忽然皺起眉說:“不過有一點我想不通,你這麼快從門房趕回來,而且看樣子已經提防我了,你又是怎麼發覺我的?”
朝歌說:“狗!那條聞出你身上屍肉氣味的狗!”
阿志一愣,隨即有點不太相信的看著朝歌。
“聰明!你的確很聰明!是我見過的所有年輕人中,最細心聰明的一個!不錯,那具女屍的確是我剖開的……”
阿志的眼神忽然有點迷茫,有點悲哀。
“可又有誰會相信,一個曾是年輕有為、大名鼎鼎的私人偵探,最後淪落到人不人鬼不鬼的下場呢?”
阿志開始憤恨,朝歌甚至能聽到他的咬牙切齒聲。
“都是因為那個該死的史潛!他毀了我的一切,讓我在一次次絕望中徹底崩潰。我一定要找到他!我要殺了他!我要吃了他……咯咯!”
阿志又笑了,他在對著自己笑。
“二十年了,二十年日夜的追蹤,讓這個世界只剩下他和我。咯咯,有時候我甚至懷疑,他是否真的存在過,或是我們根本就是同一個人?
“尤其是在一個人見到死屍的時候,我就會用刀割,一點點的割,咯咯,那片隔膜在哪裡?咯咯,那片隔膜在哪裡……”
燦爛的太陽雖然正靜靜照在車庫的屋頂上,庫內卻讓人寒到骨子裡。
阿志好像完全陷入到一種痴迷狀態,時而哭時而笑,陰森恐怖的一張臉,看起來又有點可憐。
朝歌現在本可以施展隱身術,把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