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煙囪一直是“皇帝”級乙型戰列艦的最大弊病。
採用單煙囪的設計方式。好處是可以縮短艦體長度。並且可以透過將煙囪與艦橋合併在一起而減小上層建築佔用的甲板面積。可壞處卻更加明顯。受煙道限制。所有鍋爐都的集中部署在煙囪下方的狹窄艦體內。另外菸囪被摧毀之後。鍋爐就無法正常排煙。戰艦的航行速度必然受到嚴重的影響。
因為改變煙囪設計。除了要佔用更多的甲板面積。加長艦體之外。還會因為改變煙道的佈置。從而對艦體內部結構。特別是艙室佈置進行大改。最終導致設計工作嚴重超標。且效果並不明顯。所以改善這一問題的最簡單辦法是為煙囪敷設一層足夠厚的裝甲。以提高煙囪的抗打擊能力。
後來。即便是採用了雙煙囪的戰列艦也都為煙囪提供了足夠的防護。
可以說。“德意志”級戰列艦在這一點上就做的比較好。其敷設在煙囪外的裝甲厚度直接向司令塔看齊。當然。“德意志”級戰列艦也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價。為了減輕水線上部位的重量。保證戰艦的穩定性。“德意志”級戰列艦的內部結構要比“皇帝”級乙型戰列艦簡單的多。很多甲板裝甲也被拆掉了。
而這些改進的最直接結果是。穿甲彈爆炸產生的彈片很有可能連續穿透數層甲板。導致官兵大量傷亡。
在“日耳曼”號中彈後不到半分鐘。“德意志”號捱了第三枚穿甲彈。
這枚穿甲彈是從一萬八千米外的美軍三號主力艦。即“阿肯色”號(BB91)上打來的。命中點在A炮塔後方,B炮塔的正面裝甲與炮座之間。
同樣幸運的是。這枚十六英寸穿甲彈首先打中了炮塔正面裝甲的下沿。然後改變方向擊中了炮座。結果不但沒有能夠穿透厚達三百五十毫米的裝甲。還沒有發生爆炸!可能正是彈道路徑發生了變化。導致原本就不太靈敏的穿甲彈引信沒能正常啟動。也就沒有能夠引爆裝填在穿甲彈內的高能炸藥。
直到此時。二艘德國戰列艦都沒有能夠擊中對手。
十一點三十二分。“德意志”號的二副接過了戰艦的指揮權。並且下令左轉七十度。並且將航速降低到了十八節。
當時。“德意志”號的通訊裝置還沒有完全修復。所以無法直接聯絡後方的戰艦。
只是。按照德國海軍的作戰條令。在“德意志”號左轉之後。緊隨其後的“日耳曼”號也做了同樣的轉向。隨後的“俾斯麥”號與“提爾皮茨”號則沒有立即轉向。義大利艦隊則跟隨在“提爾皮茨”號的後面。繼續向西前進。
打到這個時候。德意艦隊才稍微有點章法。
發現二艘德國戰列艦轉向之後。美軍的炮擊更加猛烈了。
作為參加過太平洋戰爭。且指揮過數次艦隊決戰的米切爾來說。德國戰列艦向左轉向。表明德意艦隊做出了決戰的決定。另外六艘戰列艦沒有急著轉向。足以說明那六艘“條約型戰列艦”的遠端交戰能力很差。難以在二萬米左右的距離上威脅到“蒙大拿”級戰列艦。在此情況下。首先幹掉“德意志”號與“日耳曼”號。才能繼續掌握戰場上的主動權。也才能避免與德意艦隊進行近距離炮戰。
當然。米切爾也不敢低估二艘“德意志”級戰列艦的實力。
在太平洋戰場上。帝國海軍的“皇帝”級乙型戰列艦就曾經讓“衣阿華”級與“羅得島”級戰列艦嘗夠了苦頭。特別是在配備了複合穿甲彈之後。更是火力兇猛。當時。美國情報部門並不知道。“德意志”級採用的是無法使用複合穿甲彈的六十七年型艦炮。同時帝國也沒有向德國出售複合穿甲彈。
另外。米切爾此時也斷定德軍艦隊一號主力艦就是艦隊旗艦。
這下。“德意志”號成為了重點照顧物件。
在其進行轉向的時候。又有二枚穿甲彈擊中了“德意志”號。
這並不是美軍炮手的素質提高了。或者說吸取了經驗。而是隨著交戰距離縮短。進入了美軍火控雷達的理想照射距離。同時也進入了MK7型艦炮的理想炮擊距離。炮擊命中率自然隨之提高。
擊中“德意志”號的第四枚穿甲彈落在了戰艦右舷距離艦首大概三分之一艦長處的艦體上。因為入射角太大。且有一定的偏角。所以十六英寸穿甲彈沒有能夠打穿厚度僅有三百五十毫米的主裝甲(以穿甲彈的入射角計算。實際防護效果相當於七百毫米厚的垂直裝甲)。僅僅炸壞了一塊裝甲板。
第五枚穿甲彈落在了煙囪後面的副杆根部。在連續穿透了二層裝甲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