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並不禁止中立國的海上貿易行動。可是在實際操作中,因為禁運清單由帝國決定,所以往往會發生擊沉中立國船隻的惡性外交事件。
當初,美國就是在數艘懸掛美國國旗的船舶被擊沉之後,加入了世界大戰。
戰後,帝國也根據《巴黎停戰條約》廢除了《中立法案》。
蕭鼎昆在這個時候重啟《中立法案》,明顯冒了很大的政治與外交風險。
說白了,在實際操作中,拿到“尚方寶劍”的帝國海軍很難避免在未經警告的情況下擊沉第三國船舶的事件。特別是在可疑船舶身份不明的情況下,為了避免遭到敵人的反伏擊,擔任海上破交作戰的艦艇往往會首先開火,並且儘量在危險範圍外將其擊沉。事後,為了避免遭到敵人反破交艦艇的圍剿,執行破交任務的艦艇都會迅速溜之大吉,而不會留下來打擾落水人員。
如果擊沉的是沒有運送違禁物品的美國船舶,哪怕只有一艘,也足以導致美國參戰!
當然,海軍肯定非常歡迎首輔的這一決策。
次日,也就是十九日,滿載著備用零件、燃料、彈藥、食物與淡水的十二艘輕巡洋艦就離開了帝國海軍軍港,開始外出執行破交作戰行動。
因為絕大部分破交戰艦都要在海上活動好幾個月,甚至長達一年以上,所以每艘戰艦都是超載出發。反正,能多裝一點就多裝一點。即便今後會有載著零備件與各種戰鬥與生活物資的補給船前往巡邏海域為其補充“能量”,可是任何一艘破交戰艦的艦長都不會完全指望這些補給船。說白了,鬼才知道能不能與補給船會合呢。
可以說,破交作戰是各種海戰方式中,最受詬病的一種,甚至有人將破交作戰稱為“國家海盜行為”,將破交戰艦稱為“持殺人執照的現代海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