艦隊開火。
其實,在收到電報之前,白佑彬就已經看到了東南方向上出現的微弱閃光。
第31艦隊仍然在向東北方向航行。而美英艦隊在向南面航行。交戰距離正在迅速縮短。在五打五地情況下。鄭恩博有足夠地把握幹掉對手。
想到這。白佑彬立即調整了交戰安排。
第11…1主力編隊裡地四艘戰列艦全部將炮口轉向了左舷方向。瞄準了二萬七千米外地美軍第51艦隊裡地四艘“衣阿華”級戰列艦。
零點十四分。四艘“省”級戰列艦地主炮再次發出了怒吼。
當然。四艘戰列艦上地炮手沒有犯錯誤。全都選擇了專門用來對付美軍快速戰列艦。特別是“衣阿華”級戰列艦地複合穿甲彈。
恐怕。斯普魯恩斯也沒有料到第11艦隊會這麼快就調整戰術吧。
對美軍的四艘“衣阿華”級戰列艦來說,二萬七千米地交戰距離確實太遠了一點。在這個距離上,如果對付的是“皇帝”級戰列艦,或者“皇帝”級乙型戰列艦。其十六英寸重型穿甲彈還有一點威脅,而在對付“省”級戰列艦的時候,只有將交戰距離縮短到二萬米左右,才有足夠的威脅。只要超過二萬五千米,就完全沒有作用了。
相反。即便在二萬七千米地距離上,四百毫米複合穿甲彈對“衣阿華”級戰列艦仍然有足夠巨大的威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機會穿透“衣阿華”級戰列艦的水平裝甲(主要看命中部位的裝甲厚度)。
當然,此時雙方都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命中率。
不管是否降低航速,在二萬七千米地交戰距離上,命中率都不會高到哪裡去。
結果。在第11艦隊與第51艦隊交火的時候,鄭恩博指揮的第31艦隊。以及美英艦隊成為了戰場上的主角。
可以說,鄭恩博率領的第31艦隊的出現。不但吹滅了蒂裡特心裡剛剛冒起來的一線希望,還讓威利斯·李為幾分鐘前做出地決定感到後悔。如果他早知道第31艦隊就在附近。恐怕打死他都不會去救援英國太平洋艦隊。
問題是,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後悔藥賣。
為了悄悄靠近美英艦隊。鄭恩博不但選擇了一條比較偏的航向,還在收到白佑彬地命令,提高航行速度的時候就開始實施電子干擾。
可悲地是,美英艦隊裡所有戰艦上配備的都是老型號地雷達。
如果當時美英艦隊裡有一部提供給“衣阿華”級的MK32型雷達,恐怕早就發現了偷偷逼近地第31艦隊,不至於在遭到突然襲擊的時候連對手在哪都不知道。
也正是因為鄭恩博早就知道美軍老式戰列艦上裝備的是舊型號的雷達,所以他才敢於等到距離縮短到二萬米之後,才下達了開火的命令。
五艘戰列艦首先集中炮火轟擊了位於最前面的“馬里蘭”號戰列艦。
該艦與“科羅拉多”號是美軍第三艦隊中,除了快速戰列艦之外最為強大的戰艦,其配備的十六英寸艦炮的威力不容小看。最重要的是,在過去幾年之中,鄭恩博曾經有好幾次機會擊沉“馬里蘭”號,最終都為了照顧整體戰局而使其逃脫。還有一點,“馬里蘭”號是美軍第31艦隊的旗艦。
當然,在開火的時候,鄭恩博只知道那是一艘“科羅拉多”級戰列艦,而無法判斷出其究竟是“馬里蘭”號,還是“科羅拉多”號。只是以鄭恩博對威利斯·李的瞭解,覺得排在最前面的很有可能是旗艦,而不會是“科羅拉多”號。
與白佑彬採取的戰術一樣,一開始,五艘快速戰列艦就進行了五輪急促射擊。
不同的是,五艘戰列艦上的炮手選擇的都是複合穿甲彈,而不是重型穿甲彈。炮手做出這一選擇的原因有二個。一是“科羅拉多”級在進行了第三次現代化改進之後,其水平裝甲的厚度由一百七十八毫米提高到了二百二十八毫米,且有足夠的情報證明,美軍為其提供了高強度裝甲鋼。二是第31艦隊還是第一次在實戰中使用複合穿甲彈,炮手只知道這種炮彈的威力非常大,卻不清楚到底有多大。
五艘戰列艦。五輪齊射,一共投擲了二百二十五枚炮彈。
即便命中率只有百分之一,也至少有二枚穿甲彈擊中目標。而在二萬米的交戰距離上,加上早已測算出了炮擊引數,而第31艦隊地官兵素質絕不在第11艦隊之下,畢竟大部分官兵都有二年,甚至三年的服役經歷,且長期在西南太平洋上與美軍艦隊廝殺。早就習慣了各種各樣的戰鬥。
只要正常發揮,在此情況下,命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