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章 三板斧(下)(2 / 2)

小說:大明官 作者:隨輕風去

物蹲監獄也不是第一回了,但這次和以前下詔獄可不一樣。蹲詔獄是榮耀,是士人的勳章,可是因為行兇傷人被抓進普通監牢候審,這算什麼?

有巡城御史礙於交情快馬加鞭前往營救時,卻被兵馬司告知,已經將方應物轉移到順天府大獄裡了。

訊息再傳出來,頓時讓人感到方應物凶多吉少。因為在京城司法權的衙門不外乎都察院、刑部、大理寺、順天府、錦衣衛鎮撫司這幾處,而其中的順天府據說是首輔萬安一系的地盤。

所以方應物進了順天府大牢,怎麼可能討得了好?更別說方應物是在行兇現場被當場捉拿,又不再具備“刑不上大夫”的資格,如果嚴格遵照“毆打官吏”的律例處置,肯定是審問判刑了,和其他沒有背景的平民百姓一樣。

上次方應物打了人,搬出“議功”這條來救命,這次難道還想故技重施?但問題是,議功的前提是你要有“大夫”身份,而且功績還要被官方(也就是天子)所承認,而現如今的方應物顯然不太具備條件。

說到底方應物如今就是個平民身份,名聲再大也要看別人買不買賬,別人買賬,方應物自然可以享受士人待遇。但遇到不買賬的,硬是把他當百姓對待,這名聲毫無作用。(未完待續)

ps:是不是覺得方應物有點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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