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三章 民意的勝利(1 / 2)

小說:大明官 作者:隨輕風去

正當韓雄絞盡腦汁思量脫身之計時,方應物忽然又開了口:“韓雄!在座諸君都不是信口開河的人,你認罪否?須知本官審案,向來秉持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道理,你好自為之!”

韓雄今天被欽差大人連番折騰,腦子已經嚴重不夠用。聞言便想道,好漢不吃眼前虧,如今顯然是無法全身而退了,造謠這樣的罪名不如認就認了,又能處罰多重?

更何況欽差大人當眾說出了坦白從寬的話,這麼多人見證,肯定不能反悔。於是韓老爺一咬牙,答道:“在下確實曾經聽風是雨,傳過流言,在此甘願認罪。此外不必再請衙門去家中追查了!”

方應物微微一笑,便轉頭對左右道:“韓雄既然已經認罪,諸君以為該當如何處置?”

眾人議論幾句,最終還是由李應禎老先生出面,“遵照大人的從寬之意,罰些錢財,並訓誡一番即可。”

這個處罰稱得上很輕了,所以李老先生要強調一句“遵照從寬之意”。在眾人的注視下,方應物沉吟片刻,點頭道:“如此也可!”

韓雄便鬆了一口氣,如果只是掏點銀子就能擺平事情,自然是千肯萬肯的。這已經比他預料的不知輕了多少倍,看來方欽差也存了息事寧人之意。

眾人這時一起稱讚方欽差,滿廳內都是“寬宏大量”、“宰相肚裡能撐船”這種褒美之詞。韓松搜腸刮肚的想了幾句,也打算上前說說場面話。

“諸君且慢著!”方應物抬手阻止了眾人說話,然後道:“私罪就此了結,本官可以不怪罪韓雄你造本官的謠,但公罪還須再議。”

不知什麼時候,幾名官軍護衛著王命旗牌進了廳堂,在欽差大人座位左右展示出來。

這又是什麼節奏?眾人與韓雄面面相覷,又一次跟不上欽差大人的思路了。不過在今日,他們似乎始終就沒有摸透過方欽差的想法。

“認得這是什麼?”方應物指著王命旗牌對韓雄問。不過是明知故問,廳中誰還能不知道王命旗牌是什麼。

方應物繼續說:“你攻擊本官私德,本官可以不與你計較。但你串聯勾結同黨,策動陰謀抵制欽差法令並反抗王命旗牌。致使欽差法令不行,此類行為該當何罪?”

韓雄辯解道:“大人方才所言事情和造謠不正是一件麼......”

方應物立刻嚴厲的說:“公事是公事,私事是私事,公私豈能不分明?私罪讓諸君鑑證,本官已然寬恕,免得有人說本官待人苛刻,但公罪只有王法來說話了!”

韓雄感到一股怒氣縈繞心頭,簡直要炸了似的,他忍無可忍的跳起來喝道:“殺人不過頭點地,方大人還想怎的?請給在下一個痛快!”

之所以憤怒。是因為他又被方欽差欺騙了!剛才方欽差用寬大處理為誘餌,誘使他認了罪,省下不少工夫,然後卻又丟擲公罪私罪的說法!

同樣一件事,用了兩個罪名分別處理!特別還刻意強調出王命旗牌。明擺是想罪加一等!可恨自己剛才犯了糊塗,竟然主動認罪!

面對彷彿困獸的韓雄,方應物不為所動,嘿然道:“幸虧此地並非公堂之上,不然你又要多一個咆哮公堂的罪名了!不過王命旗牌在此,你膽敢冒犯麼!”

韓雄辯無可辯,知道自己辯也辯不過。乾脆一句話不說了,閉目站在那裡。

方應物又對左右嘆道:“先前本官有所顧忌,出於私心並未想追究韓雄,但諸君勸我不可因小失大......既然民意如此,便只得究其罪過。

如今韓雄認罪在先,這公罪又當如何處置才算妥當?又要請諸君費心思。代本官籌謀一二了!”

我們說話真能有用?便有人出聲道:“我等並非法司官員,豈敢越權行事?”

方應物答道:“此言差矣,本官畢竟有些嫌疑,還是用民意來決斷罷!免得傳出去說本官假公濟私報復。”

最終還是德高望重的李老先生開口,“若結黨對抗王命確有其事。所幸又未釀成大患,方大人本著仁人之心,不如當眾杖責三十以儆效尤。至於其他同黨,均為從犯,比照先前罰銀訓誡即可。”

方應物又同意了,“老先生言之有理,若諸君無有不同看法,便作為民意照辦了。”

眾人齊齊點頭,這李老先生還是向著鄉親,韓雄也無話可說,甚至暗暗慶幸。

對抗欽差又被定死了罪名,懲罰可大可小。除去罰銀之外,再捱上三十大板便把事情了結,已經算逃過一劫了,總比殺頭抄家充軍罰役要好。

方應物舉起酒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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