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任重道遠(下)(1 / 3)

小說:大明官 作者:隨輕風去

見方清之明為訓斥兒子實為叫兒子發言,林俊也停住了繼續開口,饒有興趣的觀看方應物。關於此子的傳說有很多,究竟是不是名副其實?

方應物微微對林大人點頭示意過,便很淡定的說:“小子我沒看出來,真有必要去在這件事上費力氣?還是算了罷!”

林大人有點不悅,任是誰被小輩這麼說,也會感到很沒面子,但他是客人,並不好說什麼。同時他心裡頗為奇怪,當初方應物在京城奔走救父親時,是很有銳氣的少年人範兒,怎的現在這話活脫脫是安於現狀中年人的口吻?

主人方清之也覺得挺沒面子,自己這兒子表現出的思想覺悟也太低了,一點兒都沒有士人氣質。他忍不住又斥責道:“你說的這是什麼混話?什麼叫還是算了罷?吾輩讀書人,豈該計較錙銖得失?面對是非,豈該畏首畏尾不敢發聲?”

方應物直想翻白眼,思維的差距怎麼如此之大?不知道是他太高,還是眼前兩個官場菜鳥太低?

相比之下,人家劉棉花的技術水平不知高到哪裡去了,難怪能穩穩當當的入閣當宰輔。當然,萬事總是有得有失,劉棉花過於實用主義的後果就是名聲起不來,這點要引以為戒。

這次他不看好的理由當然很充分,一是周太后不好惹,惹她就像是讀書人與潑婦廝打,沒有任何好處,卻有一大堆麻煩,典型的吃不到肉卻會沾一身腥臊。

二是天子是個“內外分明”的人,最煩別人亂管他的家務事,他覺得實在沒有必要在這種外戚待遇問題上和天子較真,為此讓天子厭煩也很划不來。

不過這兩種理由都不夠冠冕堂皇,私心太重不好宣之於口,但是難不倒方應物。判斷一個人的政治成熟度的標準之一,就是能否將任何上不了檯面的理由,以高階大氣上檔次的語言表達出來。

若做不到這點,你將會發現你在官場中根本張不了嘴說話,或者一張嘴就得罪人。古今皆然,方應物這方面起碼可以打個及格分了。

稍加醞釀,他便長篇大論的開始說起來:“本朝初年,朝臣因為禮法的事情與太后多有衝突。彼時政治清明,國泰民安,周太后要壞禮法,自然就是要壞掉這天下人的臉面,人臣萬萬不可同流合汙。子曰衣食足而知榮辱,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但世異則事異,如今情形又是不同,林前輩方才也說了,國是ri非。眼下朝廷多事,腹心之患比比皆是,相較而言,周家的事情不過是是芥蘚之患。

就讓他得到侯爵,除去每年多支幾擔米,對國家又有什麼大的影響?和以前又有什麼區別?事情不會變好,但也不會變壞。

凡事總該有輕重緩急,在這種家務事上糾纏不休,未免有避重就輕之嫌。在小子看來,要辦的大事如此之多,為周家這種小事斤斤計較實在是喧賓奪主,與古之鵝鴨諫議有什麼區別?”

前朝有言官怕得罪人不敢說話,放著國家大事不提,卻只管進諫禁屠鵝鴨以成全聖上好生之德,便被譏諷為鵝鴨諫議......所以這鵝鴨諫議的典故擺了出來,讓林俊林大人連連苦笑。

剛才他和方清之都認定方應物膽小怕事,敢情這少年人不是膽小怕事,而是唯恐天下不亂,嫌棄周國舅封侯的事情太小,進諫沒價值又太浪費jing力。說出來的道理,更是令人沒法反駁。

方清之斜視兒子......心裡略煩躁,他又想表示什麼意思?

關於自家兒子的想法,當父親的回回都搞不懂,回回都在兒子面前像個小白,實在是一件令人抓狂的事情,應該反過來才符合常理罷?

這是自己親生的嗎?方清之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懷疑中。他又想起翰林院裡的前輩如李東陽、楊廷和之流,難道十幾歲便能科舉中榜的人都是妖孽麼?

不過好像那兩個妖孽歸妖孽,但還在正常人範圍內,頂多是聰明人的極限,與他沒有本質區別,實在不像自家兒子這般詭異莫測啊。

作為一個品格端正的讀書人,林大人進過短暫的不適後,便調整了心情。誰讓對方是神童一類的人物呢,神童就是神童,比自己神也在情理之中,而且神童有個xing很正常,不然怎麼是神童。

林大人半是不恥下問半是不服氣道:“賢侄覺得什麼是大事?”

方應物很有先見之明的說:“例如天子可能會直接任命一個煉丹藥的方士在大九卿衙門裡做官。”這種事大概馬上就要發生了,他提前為父親和父親的朋友預jing一下也不錯......

林俊震驚萬分,失態的驚叫道:“這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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