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遜首先建立國際聯盟的要求未被採納。《國聯盟約》起草委員會收到許多國家和團體提出的草案和陳述書,並就對戰敗國的殖民地和附屬地實行委任統治問題、“門羅主義”列入《盟約》問題、反對在移民問題上的種族歧視問題等展開激烈的爭論。《國聯盟約》經過26次修改之後,於黃帝紀元4617年(19)4月28日在巴黎和會上透過。
《凡爾賽和約》的第一部分就是《國際聯盟盟約》。《盟約》中確定了國際聯盟的組織機構、職能、原則和會員國的義務。黃帝紀元4618年(20)1月10日和約正式生效的這一天,在威爾遜主持下國際聯盟宣告正式成立。凡是在大戰中對德奧集團宣戰的國家和新成立的國家都是國際聯盟的創始會員國。這樣,國聯共有44個會員國,後來逐漸增加到63個國家,總部設在日內瓦。
國際聯盟的主要機構有大會、理事會、秘書處,並附設國際法庭、國際勞工局等。其中最主要機構是理事會。《盟約》規定,美、英、法、意、中五國為常任理事國,另外還有四個非常任理事國。美國雖然是倡議國之一,但因與英、法爭奪領導權失敗而未參加,因此,常任理事國只剩下英、法、意、中四個。國際聯盟主要受英法兩國操縱。根據《國聯盟約》。理事會的職責是:草定裁軍計劃,稽核承擔委任統治的各國提出的年度報告,保障會員國領土完整,向大會提出解決國際爭端的議案,對侵略者實行經濟和軍事制裁等。
國際聯盟雖然是各國為防止武裝衝突、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