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聯盟集團保密檔案:
一、共享聯盟集團的經濟運作模式。
共享城在政府高層支援下設立共享試驗區,但自誕生便遭受全球資本勢力制裁與封鎖。為此,共享城與政府牽頭的國企緊密合作,構建起共享聯盟集團。集團內部推行技術共享、資源互濟模式,在高層支援下,打破傳統市場經濟對技術和智慧財產權的封鎖,實現技術與知識公有化。
共享城依據國企需求免費研發各類產品與成套技術。研發中心設計的實驗性產品,會在共享城內部由社員進行大量生活體驗測試。社員將問題快速反饋,助力研發中心與智慧工廠最佳化實驗品,直至產品成熟。之後,共享城將成果交付國企單位,雙方建立長期產品升級研發合作。
在合作中,國企為共享城提供資源與技術裝置,共享城承擔研發到產出成熟產品和技術的工作。國企負責生產銷售成熟產品,鑑於智慧產品研發、設計、測試及生產各環節成本需求,經綜合考量,國企將盈利的70%返還共享城。其中45%用於在國際市場採購後續專案所需的先進材料、技術服務和裝置,免費提供給共享城,助力其創新;剩餘25%作為共享聯盟集團的集體利潤所得。
這25%利潤一般情況下主要用於收購傳統民企股份,推動國企對全國生產力的公有化佈局,加速共享模式推廣;同時用於購置地產、擴建共享實驗區,完善共享城基礎設施與發展空間。該利潤使用規定源於共享城收購趙氏集團股份的計劃,高層批覆“既然傳統資本要和我們打,那就往大了打!”。共享城將這25%利潤收支記錄作為共享模式對外影響力的資料,透過記錄資金流向與效果,直觀展現共享模式在經濟領域的擴張、對傳統產業的變革以及推動資源共享的成效。
在消耗性消費品領域,如飲用水、衛生紙、瓜果蔬菜等,共享城同樣佈局完善。共享城智慧農場與智慧加工廠負責生產加工,共享聯盟集團中的國企負責銷售,同時承擔智慧農場、加工廠及自身銷售的成本,例如國企負責對外採購共享城農場所需的有機農藥有機化肥的技術服務並由共享城科研中心研究這種外部新興技術,在技術研究成熟後在聯盟內部實現技術共享,而國企銷售單位的員工工資和蔬菜水果等的運輸和儲存成本也算在其產品銷售所得利潤分配的成本中。
而其剩餘淨利潤同樣用作為集團對外擴充套件的資料支撐,僅用於對外收購土地使用權擴建共享城,整合當地農業和工業智慧化,引導當地居民加入共享城新城模式,實現循序漸進的社會模式共享化轉變。
共享聯盟集團業務廣泛,涵蓋智慧民用、軍工、太空智慧用品以及消耗性消費品的生產銷售與產業整合,及公共設施建設(主要指在全國其他共享試驗區的新共享城的擴建投資)。共享城作為核心技術研發單位,與國企共同構建起未來為人民免費提供智慧生活產品裝置的公共性工廠集團,有力衝擊著傳統市場經濟模式。
共享城將所獲25%利潤視為集體對外部世界輻射影響力的資料,存入只進不出的集體賬戶。賬戶資料細化為從產品研發到終端客戶全流程中,集團機構為人民提供需求數量的技術指標,以產品從研發到消費端的實際資料統計利潤所得。另外,45%利潤用於研發投入,國企建立生產投入成本賬戶。這些舉措旨在為未來全國以集體模式對外輸出產品、對內去貨幣化的共享城模式做準備,即一國只對外輸出產品,輸入無法自產的物料成本,內部摒棄貨幣貿易,推行集體共享模式。
二、邁向全國公有化的程序
共享聯盟集團研發的智慧產品極具競爭力。陳宇的妻子林悅,作為共享城一員,也為產品研發貢獻力量。消費者購買產品可享終身免費保修,以舊換新時,僅需支付接近去掉利潤後的生產成本,涵蓋員工工資、稅收、物料、電商及物流等費用。消費者花費極少就能滿足產品使用需求,持身份證到當地店鋪支付低價便可完成以舊換新,相當於在某一智慧產品需求上被終身買斷。
產品銷售渠道特殊,消費者憑身份證明卡每人限購一次,購買後收到終身更換說明簡訊,強調勿出借和丟失。產品內建定位與使用檢測功能,長期閒置會被預設為更換品牌,自動傳送以舊換新提醒。終身包換服務目前僅針對國內部分共享城擴充套件區域,且根據集團運營成本逐步擴充套件,意味著未來幾年內相關區域將逐步實現共享化轉變。
國企憑藉共享聯盟集團產品的競爭力逐步收購民企。消費者傾向購買共享城產品,導致民企市場份額被擠壓。在這種形勢下,國企順勢收購民企,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