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見孟芳一家人(1 / 2)

小說:紅顏洪福 作者:野火a

一行四人驅車來到市區,找到一家熟悉的星級賓館開好房,待到岳母安穩睡去,高歌才回到房間放鬆下來點燃一支香菸。

“高歌,你睡會吧,別總是這麼累著。下午就帶媽和秀秀在街上隨便逛逛,明天上午再去動物園看看,中午去大學城和孩子們一起吃完午餐就返回。我這樣安排行不行?”沈秋怡溫柔問。

“行吧,讓秀秀長長見識就行了。”高歌掐滅香菸躺在沙發上說。

他突然想起以前孟芳給他留下的電話和住址,也不知她的電話有沒有改動,他隨即嘗試給孟芳打了電話。正和女兒逛街的孟芳很快接聽。

“高歌,是你呀,沒想到你十多年才與我聯絡。你還好嗎?”孟芳驚喜問。

“我還好,應該是託了你的福。我正好在省城芙蓉賓館,只是不方便去拜訪你們,不如晚上我們約個地方一起吃餐飯,一定要叫上姐夫和你女兒。”高歌說。

“行,我們晚上一定到。噢,芙蓉賓館附近的大江南酒家挺不錯,我們就約在那裡見面。”孟芳說完便掛了電話。

“是誰呀?你們像是很熟?”沈秋怡隨意問。

“說出來你可別嚇著,是孟玲的姐姐孟芳。唉,我一直都搞不懂,同樣的父母,兩姐妹怎麼就一個天上一個地下呢?”高歌搖頭嘆息道。

“這有什麼奇怪,一娘生九子,九子九個樣。你和你哥比較一下不就清楚了嗎?我只是有點擔心,千萬不可惹出什麼麻煩來。”沈秋怡摟住高歌說。

“她姐姐非常優秀,見面後就知道了。”高歌拍了拍沈秋怡的背寬慰道。

下午就在省城主幹道五一路逛了一個大來回,見時間到了傍晚六點,四人便來到大江南酒樓定好包間,高歌聯絡孟芳得知他們一家在路上,哄好岳母後便外出迎接。他必須提前給他們打招呼,別被岳母的嬌氣給嚇著,最重要的是不能讓岳母受到刺激。

沒多久,一輛黑色奇瑞轎車駛來停下,孟芳一家三人隨即下車出現。孟芳還是那麼漂亮端莊;女兒也不錯,青春靚麗;姐夫倒是有點發福大肚了,這一點倒是超過了江副局長的姐夫。

“喲,高歌,你怎麼還像是三十歲樣子呀?依然俊朗魁梧。你看看你姐夫,生怕落後歲月一步。欣怡,這就是你前姨父高叔叔,快叫高叔叔。”孟芳握住高歌的手介紹,活潑漂亮的宋欣怡甜甜地叫了聲叔叔好,像是早就認識的親近感。

“你這樣子混得不錯嘛,把我的英俊都偷光了。”姐夫宋東昇握手打趣道。

“老爸,您英俊過嗎?”宋欣怡一句提問逗笑了大家。

“切,我以前要不是俊男,你媽會看上我嗎?真是。”

幾人打趣完,高歌快速介紹一些簡單情況,拜託幾位不要反感或笑話岳母的嬌氣。這倒是讓他們大吃一驚,沒想到高歌還經歷瞭如此悽慘的事,瞬間對他岳母滋生出同情心。

談笑風生進入包間,彼此間在相互介紹中很快就建立起好感,岳母也重顯端莊禮貌問好。孟芳和宋東昇對秀秀還有印象,很吃驚地打量現在的她一身高檔素雅裝扮,還有嶄新的氣質,無法與保姆一詞相關聯;這位岳母也是太年輕了,怎麼看都是一位漂亮優雅的大姐,哪像是年過六十的人;還有沈秋怡是高歌的姐姐嗎?看上去要比高歌小一兩歲,不僅嫵媚秀雅,華麗帶知性的氣質也是一覽無遺。若是孟玲坐在她旁邊,簡直就是大煞風景。

點完菜,看到餐桌上立著一瓶五糧液,宋東昇調侃道:“高歌,你小子不錯嘛。僅看你今天的精氣神,想必很有一番作為吧。哎喲,這一晃的都快二十年了,第一次欣賞你的時候好像就在昨天。”

“過獎,過獎。馬馬虎虎,得過且過罷了。我現在充其量只是個體戶,生活過得去而已,和你這位司法廳領導相比,那就相差萬里了。”高歌謙虛道。

見上桌兩樣菜,主動給宋東昇倒酒。

“你姐夫早就不在司法廳工作了,已調任省發改委工作。我還是老樣子,在省兒童醫院當副主治醫師兼副院長。”孟芳微笑解釋。

“高歌,你怎麼不回家鄉德沅市呢?德沅雖然也是地級市,但比永陵市要強多了。咦,你不會是在金逹集團吧?”宋東昇忽然醒悟驚問。

“是的,我正是在永陵市金逹集團工作。姐夫見笑了,嘿嘿!”高歌憨笑道。

“果真是你!要不是同名同姓的人太多,我早就應該肯定是你。高董事長,我們難道不應該重新認識一下嗎?”宋東昇帶有怨聲問。“孟芳,知道金逹集團嗎?這位所謂的個體戶就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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