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界定索賠多少構成犯罪嗎?”
“潘葛丕把民事賠償當成刑事犯罪來審,說得好聽點,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閒事,說得難聽點,就是連法律關係都搞不清楚越權斷案!”
白瀟對著潘葛丕就是一頓連環懟!
熊星星在一旁聽著,更加確信白瀟這張嘴果真是淬過毒!
罵人家狗拿耗子多管閒事,還是說是說得好聽?!
海剛峰雖然面無表情,其實白瀟這一通懟,有理有據,思路清晰,敢說敢懟,直接是懟進了他心裡。
潘葛丕被白瀟當眾這樣懟,一下就氣紅了臉!
當法官這麼久,哪裡受過這等委屈啊!就連單位領導批評,說話都沒這麼難聽!
潘葛丕馬上反駁白瀟道:“30萬怎麼不足以涵蓋鄒華兒子的損失?”
“要知道在這場奶製品汙染事件中。”
“當年受害者補償方案是:死亡病例補償20萬元,重症病例補償3萬元,普通症狀補償2000元。”
“而鄒華兒子只是雙腎損壞而已,屬於輕症,按照方案只應該補2000元。”
“最後賠了他30萬元,人家死的都只賠20萬元!”
“判鄒華犯敲詐勒索罪,並不是簡單地只因為他提出250萬元的索賠。”
“而是鄒華當時對愛寶公司使用了要挾的手段!”
“鄒華以接受媒體的採訪抹黑愛寶公司的手段。”
“還虛構其妻子因為對賠償款不滿意流產。”
“以此來威脅逼迫愛寶公司再次對其賠償250萬元。”
“鄒華的手段行為足以損害愛寶公司的市場信譽!”
“影響愛寶公司的正常經營,引起愛寶公司的懼怕。”
“根據華國《刑法》的規定,我根據鄒華在沒有合法請求權的前提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要挾手段勒索財物,數額巨大,來判鄒華犯敲詐勒索罪沒有任何問題!”
說完,潘葛丕一副可把自己厲害壞了的樣子,一臉自信地看著白瀟,看白瀟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