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經合議庭合議。”
“由於原告方所提的第二個訴訟請求涉及人數眾多,案件極其複雜。”
“加上四村全體村民沒有到庭。”
“本庭決定,將四村涉嫌拐賣婦女兒童一案交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再由檢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訴。”
“白律師,你是否有異議?”
白瀟回:“我沒有異議。”
其實白瀟早就知道會是這樣的程式。
畢竟這個案子太大了,涉案人數龐大。
他和熊星星再牛比,要找齊所有證據,除非真的會七十二變,搞幾十個分身出來才能完成。
白瀟之所以先前沒有報案,是為了想要四村這個案子完完全全地擺在公眾面前。
無處遁形!
接受大眾的監督!
就算是天王老子來也救不了四村!
顯然,現在法庭之外網路上、街頭巷尾大家都在熱烈地討論這個案子。
白瀟繼續說:“審判長,就在我們庭審進行到一半的時候。”
“我們魔都的公-安已經前往四村進行抓捕了。”
“我把證據同樣也提交一份給了魔都的廳級公-安領導人。”
“這個情況我跟您同步一下。”
法官直呼內行。
白瀟誰也不相信,做了兩手準備還。
不過這樣也好,不然今天庭審直播出去,等要去抓的時候,人都跑光了也挺麻煩。
法官:“好的。”
“由於,原告方是在庭審中提出的項前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和偷稅漏稅行為。”
“庭前沒有起訴。”
“所以,本庭對該訴求不予處理。”
“但項前涉嫌的犯罪事實,本庭已記錄在案。”
“待庭審結束後,移交公-安機關偵查,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白律師,你是否有異議?”
白瀟回:“沒有異議。”
確實,這是法律程式的規定,不訴不理,任何人都不能擁有特權突破法律的規定。
況且白瀟一點都不擔心後面四村和項前會逃脫法律的制裁。
畢竟白瀟已經將主要證據都提交給了法院。
相當於飯已經煮好喂到嘴邊,司法機關只需要吃下去就行了。
加上有全國人民的追蹤,穩了。
法官:“好,現在回到原告方的第一個訴訟請求。”
“被告人人販子無視國法!”
“拐賣兒童共計327名,其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
“且造成小花父母死亡的嚴重後果。”
“本案共造成327個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應依法予以懲處!”
“人販子犯罪行為特別惡劣、毫無悔過之心!”
“主觀惡性極深!”
“人販子的犯罪行為嚴重危害社會、天理難容!”
“本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經合議庭決定,依據《華國刑法》判決如下!”
書記員:“全體起立!”
法庭全員起立之後,法官繼續宣讀判決:
“被告人人販子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咚!”
法官:“閉庭!”
法官敲法槌,庭審結束!
法槌敲下的那一刻,人販子終於感受到了死亡的逼近,渾身發抖。
由於項前雙腿已經害怕得癱軟了。
兩個法警只好架著項前手臂拖出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