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於個別下調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既體現了刑法的時代性與謙抑性,也以審慎的態度回應了民眾關切。】
熊星星激動地跟白瀟分享:“白律!白律!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到12週歲了!!!”
“最高法發了文章,裡面還提到了魔-同案!”
“天啊!!!”
“有生之年我參與辦的案子竟然能夠出現在最高院的文章裡!還影響了修改法!!!”
“這個我可以吹一輩子!!!”
“白律,你真的太牛筆了,我都是沾你的光!!!”
“好開心好開心,做律師也太有成就感的吧!!!”
這衝擊力對於一個剛出道的小律師來說確實很強。
聽到這個訊息,白瀟心裡也是挺高興的。
一下就把前主跟張瑩瑩聊天記錄的這些不高興衝散了。
就連在網路平臺也是。
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到石餓州碎的熱搜一下就衝到了首位!
#刑事責任年齡下調至石餓州碎#
#年滿石餓州碎殺人要負法律責任!#
#魔-同案#
#白瀟影響立發#
。。。。。
“臥槽,白瀟牛筆啊!辦個案子發律都改了!”
“說要嚴查白瀟的人快來看看,要不是白瀟發聲哪有今天的改發!”
“有白瀟的存在,讓我看到了華國發治的希望!”
“白瀟為人民發聲,白瀟才是人民的好律師!”
“白瀟簡直就是完美人類!”
“刑事責任年齡早該下調了,應該再往下調調!”
“惡性犯罪就應該取消年齡限制,普通違法犯罪要恢復少管所!”
“但,喂成年犯罪還是不能判死刑,這個要是改改就好了。”
“對!反正不會死,像那種沒有人性的惡意殺人,能改造成什麼樣子呢,出來又是一顆雷!”
“雖然沒有如大家所願的死刑,但至少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了。。。”
“是啊,改變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個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