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一通狂懟,對方臉都綠了(1 / 2)

因為棉棉奶奶暈倒。

休庭了半個小時。

救護車來的很快,把棉棉奶奶拉去了醫院。

由於庭審還需繼續。

所以是由其他親戚陪同棉棉奶奶。

棉棉父母留在法院繼續參與庭審。

棉棉母親一開始認為何志皓說的那些話是無稽之談。

直到何志皓引用了法條。

心想難道法律真的是這樣規定的嗎?

棉棉母親一臉愁容問熊星星:“熊律師,被告律師說我們也要承擔責任是真的嗎?”

“我真的無法理解。”

“怎麼他們家殺了我女兒,我們還錯了。”

“難道這就是華國的法律嗎?”

熊星星其實心裡也沒底。

覺得何志皓說的不對,但又具體說不出來哪裡不對。

因為法律確確實實是這樣規定的,棉棉奶奶把似歲的棉棉留在家中,還不鎖門,確實是沒有盡到監護職責。

法律又確實規定了,一個人受到侵害了,是按過錯來劃分責任。

所以,何志皓到底錯在哪了呢?

熊星星還真一時想不通。

正當熊星星不知如何回應棉棉媽媽時。

一旁的白瀟說:“你們沒錯,放心吧。”

“一切有我在。”

白瀟簡單的兩句話,算是給棉棉父母打了一針強心劑。

熊星星很請教白瀟。

但棉棉父母在這兒,也不好意思問。

畢竟自己也是個律師,並不想表現得很弱雞。

“咚!”

法官敲擊法槌:“繼續庭審!”

“在剛剛的庭審中,被告律師主張原告方也應當就棉棉的死亡承擔一半的責任。”

“原告方,是否有異議?如有請說明理由。”

白瀟道:“有異議!”

“何律師的論述屬於詭辯!”

“本案原告方提起的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依據的是《華國刑事訴訟法》!”

“根據《華國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附帶民事訴訟中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監護人;

(三)死刑罪犯的遺產繼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審結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遺產繼承人;

(五)對被害人的物質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在該條法律規定中,賠償主體並沒有受害人的監護人!”

“而何律師卻偷換概念!”

“引用了《祖國花朵保護法》,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何律師不僅沒有引用適當的法律規定,還違反了最基本的法律常理以及人道倫理!”

“何律師所作辯解嚴重傷害了受害人親屬的感情!”

“嚴重傷害了棉棉奶奶對棉棉的感情!”

“還造成了受害人棉棉的奶奶巨大的精神壓力,導致其暈厥送醫,至今生死未知!”

“何律師的辯護方式罪惡至極,嚴重違法了律師職業道德!”

“自棉棉被蔡何殺害至今,蔡何以及其家屬從未有對棉棉親屬進行過一分錢賠償。”

“說明蔡何以及其家庭毫無認錯之心!”

“在今日的庭審中,可以看出蔡何一家對棉棉以及棉棉家庭沒有感到一絲愧疚!”

“主觀惡性極強!”

“根據《華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人民法院應當結合被告人賠償被害人物質損失的情況認定其悔罪表現,並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故應對蔡何處以最高的刑罰,對其判處無期徒刑!”

何志皓被白瀟一通狂懟,還是引用法律加以事實的懟,臉都綠了!

執業30年,哪有受過這種委屈啊!

從來都是他懟人,哪有別人懟他的!

何志皓也是萬萬沒想到白瀟這小子反應這麼快!

不僅找到他的漏洞,還能精準引用法條來進行還擊!

這也就算了,年紀輕輕的說話還怪難聽!

這讓他顏面何存啊!

不過,就算何志皓此時已經尷尬得要死了。

但表面還是鎮定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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