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這段錄音是趙圓突然錄製的。
這段錄音一來就點明對方的名字身份,以及主要洽談事項,只能說趙圓不愧是專業的。
通常律師在收到當事人提供的錄音證據裡,很多錄音都是沒頭沒尾的,話都說完了都不知道說話的雙方是誰。
比如一個民間借貸的案子,啥證據都沒有。
就只有一段珍貴的錄音音訊,但是錄音裡面的稱呼五花八門,什麼“兄弟”,“姐妹”,“哥兒們”,“老黃”等等,可這種東西放在法庭上,誰知道你的兄弟是不是被告啊。
還有關於催討的金額,有什麼“那個錢”,“這筆錢”,“這個事情怎麼說”,“我的錢”“說好的利息”等等。
不是大哥,那個錢到底是多少錢啊?到底是10塊,還是100塊,還是100萬啊?
還有利息,利息又是多少啊?
你倒是說清楚啊,你不說清楚,法官想判你贏都無從下手。。。
一段30分鐘的錄音下來,一句有用的都沒有。
所以,趙圓的這種開頭堪稱錄音的標準模版,就算在錄音之前已經聊過一段了,但還是可以透過“總結”前段的話,來點明這段錄音的主題。
讓聽的人一聽就知道,是誰跟誰在說話,說的一件什麼事情,明白了當。
話說回來,律師在收到這種錄音的時候,是會感到可惜無奈,但也不會去苛責當事人。
畢竟,人家又不是律師,不是專業的,哪裡能像律師一樣面面俱到嘛,這也是不是不可以理解。
但!
有一次趙圓在接手一個案件後,手把手地去教當事人怎麼錄音,要怎麼說,如何引導,趙圓教完後,當事人還自信滿滿地拍著匈撲說沒問題。
最後,趙圓拿到自己的教學成果一聽,差點沒被氣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