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大家以為法務這把應該沒招了,但專業的就是專業的。
法務還可以繼續狡辯,道:“由於工程需要,魔池公司的專案公章大部分時候都放在工地上的臨時辦公室內。”
“多家分包建築公司一起同時施工,工地本就人員繁雜。”
“雖然工地門禁的《申請書》上加蓋有魔池公司的專案公章,但魔池公司的管理層對此並不知情,不能因此就斷定這八名原告與魔池公司就提供勞動一事達成合意。”
“如果達成合意了,那為什麼魔池公司不跟他們簽訂《勞動合同》?”
這時。
白瀟突然道:“被告代理人問得好!!!”
“魔池公司在先前的庭審中已經認可陳大柱是魔池公司的員工,但魔池公司也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魔池公司應當跟九原告都簽訂勞動合同,應當簽訂而拒不簽訂!”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銀行流水可知,陳大柱每月固定工資為9500元,從實際用工的第個二月開始算魔池公司應當支付給陳大柱雙倍工資差額為9500元\/月x11個月=元!”
“同理,其餘八名原告每月的固定工資為9000元\/月,魔池公司應支付給八名原告雙倍工資差額為9000元\/月x11個月x8=元,九人共計元!”
擦,法務沒想到就這樣水靈靈地被白瀟反將了一軍!
其實當時,這幾個農民工兄弟在籤訴狀的時候看著這些數字的時候都驚呆了!
本來一開始他們的想法只是很簡單。
拿回應得的工錢就已經超級滿足了。
誰知白瀟不僅要給他們搞社保,還有什麼雙倍工資差額,什麼資金佔用利息!
這些詞語他們聽都沒聽說過!
這時。
法務反應過來了,覺得總這樣被白瀟牽著鼻子走不行!
法務反駁道:“原告方不論是主張社保、雙倍工資差額都是建立在其餘八名原告跟魔池公司成立勞動關係的前提下!”
“本案,即便這八名原告有刷臉打卡記錄也說明不了跟魔池公司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了。”
“可能原告律師平時刑案做得多,不太瞭解我們民事領域,特別是工地上的人員關係糾紛!”
“在我們這個領域,工地上凡沒有籤《勞動合同》的農民工跟公司只有勞務關係,從來還沒有過是勞動關係的先例!”
好傢伙!這法務竟然貼臉開大!拋開案情不談,跟白瀟談領域!
熊星星只能在心裡默默對這個活該的法務說聲,珍重吧兄弟!
白瀟馬上反問道:“請問被告代理人,你所說的工地領域是否受華國法律的調整?”
法務回:“在華國,當然受華國的法律調整!”
白瀟繼續問:“華國法律有沒有規定工地領域但凡是沒有簽署《勞動合同》的,就不成立勞動關係?”
法務沒有順著白瀟的問題回答,而是說:“我剛剛說的是實務中就是這麼處理的!”
白瀟無所謂順著法務的話問:“實務中處理案件是否能夠違反華國的法律?”
法務這下只得回:“不能。”
白瀟說:“那好,那就麻煩請你專業一點,哪怕就只有一點!”
“雖然你只是一個公司法務,不是律師,沒有律師證,也不知道你有沒有過了法考!這些都不管!”
“但在法庭上所說的話應當要有法律依據,而不是僅憑一張嘴只會叭叭叭,張嘴就來!浪費所有人的時間!”
剛剛法務對白瀟貼臉開大,白瀟的話猶如扇了巴掌!
法務的臉一下就紅溫了!
但法務反應還算快,緊接著說:“根據華國《勞動法》的規定,僅憑打卡記錄和轉賬也無法認定就成立勞動關係!”
白瀟開始根據法務所依據的《勞動法》進行反問:“魔池公司有沒有用工主體資格?”
法務回:“當然有!”
白瀟又問: “陳大柱他們有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有沒有固定的薪資?”
在確鑿的證據面前,法務只得回答:“有。”
白瀟繼續問:“九名原告在魔田工地上做的工作是不是魔池公司的業務組成部分?”
法務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