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葛丕說完,庭審直播間的觀眾都震驚了。
“什麼???吃死個人才賠20萬?還有王法嗎?還有法律嗎?”
“主要他還好意思舔著個批臉說出來!”
“他作為一個法官怎麼能說得出來只是雙腎損壞而已這種話,“雙腎損壞”跟“而已”怎麼就那麼刺耳呢?”
“人命真賤!”
“任何人的死亡使我有所缺損,因為我與人類難解難分;所以千萬不必去打聽喪鐘為誰而鳴;喪鐘為你而鳴。這就我為什麼一直支援白瀟的原因!”
“是的,白瀟的每一次吶喊所帶來的改變搞不好哪天就作用在我身上了,看似與你我無關,其實息息相關。”
……
白瀟直接忽視潘葛丕的得意。
白瀟開始諷刺潘葛丕:“潘法官好像不懂什麼是損失!”
“鄒華的兒子因為食用愛寶公司生產的奶粉導致雙腎損傷。”
“由此產生的賠償在法律上叫做人身損害賠償。”
“法律規定的人身損害賠償的專案有,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誤工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鑑定費。”
“我在這說賠償,你在那跟我說補償!”
“我在這說法律規定,你在那裡跟我說當時的方案!”
“方案能大得過法律規定嗎?”
“你作為一個法官,你到底是依法律判案,還是依方案判案?!”
“你作為一個法官,你到底是人民的法官,還是資本的法官?!”
潘葛丕直接被白瀟懟得啞口無言,面紅耳赤!
“好!”
“白律師說得好!!!”
旁聽席的聽眾忍不住拍手叫好!
剛剛潘葛丕進行長篇大論的時候,旁聽席的聽眾跟觀眾一樣都聽絕望了,有種對現實的無力感。
說白了大家都是屁民,作為一個屁民好像連死了賠償個20萬都好像是恩賜一樣,沒有權利不領旨謝恩。
不接受就是抗旨,抗旨就要被處罰。
白瀟這一番話,就像是一把劍,一把利用法律製作的利劍!
把高高在上的那些人遮羞布,刺個稀巴爛。
面對旁聽席的拍手叫好,海剛峰法官並沒有敲法槌維持法庭紀律,讓安靜。
而是等聽眾的掌聲慢慢消退。
海剛峰法官問白瀟:“白律師,對潘葛丕辯駁,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白瀟回:“還有的,審判長。”
“剛剛潘葛丕說鄒華為了索賠更多的金額才接受媒體的採訪抹黑愛寶公司。”
“對於這點,我不認同!”
“且不說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家鼓勵和支援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一切行為進行合法監督。”
“大眾媒介也有權對損害消費者的行為予以揭露,鄒華也有權向媒體曝光,這是合法、合理的。”
“本案中!”
“首先,關於媒體的採訪,這是鄒華早就在愛寶公司賠償30萬元之前約好的。”
“其次,得到賠償之後,鄒華仍舊接受採訪是為了宣傳,讓更多的受害家庭知道這回事,也能去爭取得到公平賠償。”
“最後,什麼叫做抹黑愛寶公司?難道不是它本來就“黑”嗎?”
“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曝光後,當時有關部門對市面上的奶粉也進行了檢測。”
“相關部門對毒奶粉名單進行了公佈,愛寶公司也在名單中。”
“愛寶公司賣毒奶粉本來就是一件公開的事情!”
“你現在跟我說,鄒華拿一件大家都知道的公開的事情去抹黑愛寶公司?”
“還拿這件公開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去要挾愛寶公司?”
“愛寶公司的市場信譽是鄒華接受採訪損壞的嗎?”
“不,愛寶公司的市場信譽是因為它製造銷售毒奶粉被有關部門查處曝光之後損壞的!”
“實際上,愛寶公司之所以要整死鄒華,不就是因為鄒華告訴大家吃他們家的毒奶粉吃壞了最少可以賠到30萬!”
“愛寶公司肯定不想賠這麼多錢,那怎麼辦?那就拿鄒華開刀,起一個殺雞儆猴的作用!”
“愛寶公司變相地透過法院告訴大家,你們不要來找我索賠,不要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