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要回學生證(三)(1 / 2)

小說:我們同居的日子 作者:狂傲宇

“這位女士,如果您覺得我們侵犯了您的肖像權,您隨時可以起訴我們。”楊琪蕊說道。

“你們就是,我們還要告你們誹謗!”老人三女兒說道。

“不要吵,我們在做筆錄,是在幫你們解決問題。”警官說道。

“可以,你們隨時都可以,不過我還是先說一下你們所觸犯的,你們這屬於碰瓷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對於情節較輕的碰瓷行為,公安機關可以對行為人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並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如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活多次實施碰瓷行為,可以被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但是你媽媽敲詐我的當事人十萬元,那就不一樣了,也就是說如果碰瓷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並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即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進行處罰。根據法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因此我們會再次向公安機關申請敲詐勒索罪立案調查,我們會將所有證據提交到公安機關,同時我們會起訴到人民法院,你們帶給我當事人的精神和名譽的損害我們叫提起補償,如果公安局立案了,我將向法院提起刑事立案附帶面試責任的起訴。我只是闡明我們將採取的措施,你們可以繼續敲詐勒索我當事人,沒關係的。”楊琪蕊說了一大堆法律法規並明確我們的觀點,我不由得在暗中挑起大拇指,不愧為職業律師。

“你……你你,你胡說。”老人大兒媳婦吞吞吐吐的說道。

“沒關係啊,我剛才說了我只是闡明,你們可以繼續敲詐勒索。”楊琪蕊說道。

“警官同志,你們可要給我們做主啊,她,對,就是她撞倒我父親不賠償不說,還找人過來誹謗我們,我們要告他們,你們也給我們立案。”老人三女兒說道。

“對,告他們誹謗!”老人大兒子說道。

“你們的糾紛首先我們只是做相關調解,但是如果調解不成功那麼那麼可以到法院起訴,但是目前律師提供的影片也好其他證據也好,你們自己去評判,你覺得那麼在理那麼可以繼續索要十萬元醫藥費,當然人家律師剛才把法律法條已經跟你們說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你們可是要對你們索要十萬元的行為負責,我們公安機關並不是偏向誰,只是把事情跟你們交代清楚,你們同意調解,就繼續調解,不同意就簽字按手印,然後走法律程式,同時我們會根據律師提供的資料申請立案的。”第一一個警官說道。

“你媽媽是不是一夥的,怎麼向著他們說話。”老人大兒媳婦怒道。

“我們是人民警察,沒有偏向任何人,你不滿意可以投訴我們,這個是你們的權利,但是我剛才說的是我們走法律程式的過程,我是提前跟你們說清楚了。”另外一名警官說道。

“其實我們也不想別的,只是想要回葉思琪的學生證,並要回葉思琪墊付的醫藥費,僅此而已,同時我們要求你們向葉思琪道歉,你們不能讓做好人好事的人寒了心。不過你們想繼續敲詐勒索十萬元錢也無所謂,我們奉陪到底,我們華商律師事務所有強大的律師團隊,我們一定要懲惡揚善。”楊琪蕊嚴肅的說道。

“你們是律師我們就怕你們了?我們……”老人大兒媳婦還想說什麼就被老人大兒子拉住,然後看了看他三妹說道:“那個警察同志,我們出去商量商量可以嗎?”

“可以的,你們可以出去商量。”第一個警官說道。

“沒關係你們可以去商量,我們可以等。”楊琪蕊說道。

於是他們三個人互相看了一眼就都走出到辦公室外面商量了。

“他們還會頑固不化嗎?繼續敲詐勒索我?”葉思琪擔心道。

“思琪你不要擔心,我們是有理有據的,我們不怕他們敲詐勒索。”我安慰葉思琪道。

“是啊,我們不怕,所有證據我們都有的,他們想繼續敲詐勒索,我們就提起敲詐勒索罪立案調查,同時公安機關會給我們出具受理通知書,所以我們明天就可以去法院起訴。你不要擔心,到時候就不是要回學生證和墊付醫藥費那麼簡單了,我們將向對方索要精神補償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孰輕孰重讓他們自己考慮吧。”楊琪蕊也安慰葉思琪道。

“那就好。”葉思琪說道。

過了好久,他們三個人才慢慢悠悠的走回來,那個老人的大兒子跟警官說道:“警官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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